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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2000208
二、项目名称: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成洛路5999号三联家禽2栋1层51号 1,200,000.00元

合同包2(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天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来龙村六组325号 1,300,000.00元

合同包3(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地利聚和7号棚7-1 1,200,000.00元

合同包4(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农亿文农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 1,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农副产品 一食堂肉禽类、一食堂水果类、一食堂其他未列明类。 1.肉禽类: 1.1肉类:猪肉、禽肉每批产品应当来自指定的基地,可以溯源,猪肉应来自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厂、点),猪肉、禽肉每批次应当附有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1.2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体色鲜明、体表光滑、大小基本统一。 1.3禽蛋: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打开后蛋黄不破裂并带韧性,蛋白不浑浊。禽蛋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可以溯源,禽蛋的供体应检疫合格。 2.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 2.1所有水果应具有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2.2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2.3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其他未列明类 3.1本采购文件暂未列明的物资(如:一次性餐具、打包袋、洗洁精、抹布等消耗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供应商进行供应及配送。 注:国家有出台新的标准的,以新的标准为准,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个别产品需要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演示配送或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均具有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 7.供应商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单位,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12.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3.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执行。 1,200,000.00

合同包2(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天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农副产品 二食堂肉禽类、二食堂水果类、二食堂其他未列明类。 1.肉禽类: 1.1肉类:猪肉、禽肉每批产品应当来自指定的基地,可以溯源,猪肉应来自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厂、点),猪肉、禽肉每批次应当附有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1.2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体色鲜明、体表光滑、大小基本统一。 1.3禽蛋: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打开后蛋黄不破裂并带韧性,蛋白不浑浊。禽蛋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可以溯源,禽蛋的供体应检疫合格。 2.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 2.1所有水果应具有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2.2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2.3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其他未列明类 3.1本采购文件暂未列明的物资(如:一次性餐具、打包袋、洗洁精、抹布等消耗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供应商进行供应及配送。 注:国家有出台新的标准的,以新的标准为准,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个别产品需要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演示配送或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均具有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 7.供应商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单位,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12.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3.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执行。 1,300,000.00

合同包3(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其他服务 农副产品 一食堂蔬菜、一食堂粮油副食品类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1.1供应商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2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时按需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产品形态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1.4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干净、完整,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5根茎类蔬菜净菜率不低于70%,瓜果类净菜率不低于75%,绿叶类净菜率不低于90%,鲜菌类净菜率不低于95%。 1.6配送时提供同批次的国家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第三方依据食品安全卫生国家强制性标准检验合格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2.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 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 2.1粮食类(面粉及面制品、大米等) 2.1.1大米: (1)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2)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产品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4)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5)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25KG/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1.2面粉: (1)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2)产品标准: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标准执行。 (3)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4)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2食用油类(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等) (1)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 (2)产品标准符合:成品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或最新标准)的四 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严禁配送时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食用油。 2.3干杂、调味品类 2.3.1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 2.3.2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2.3.3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2.3.4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2.3.5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或国家最新标准。 2.3.6豆瓣执行标准:地方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2.3.7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3.8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演示配送或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均具有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 7.供应商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单位,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25.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3.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执行。 1,200,000.00

合同包4(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农亿文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 其他服务 农副产品 二食堂蔬菜、二食堂粮油副食品类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1.1供应商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2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时按需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产品形态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1.4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干净、完整,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5根茎类蔬菜净菜率不低于70%,瓜果类净菜率不低于75%,绿叶类净菜率不低于90%,鲜菌类净菜率不低于95%。 1.6配送时提供同批次的国家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第三方依据食品安全卫生国家强制性标准检验合格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2.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 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 2.1粮食类(面粉及面制品、大米等) 2.1.1大米: (1)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2)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3)产品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4)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5)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25KG/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1.2面粉: (1)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2)产品标准: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标准执行。 (3)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4)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2食用油类(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等) (1)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 (2)产品标准符合:成品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或最新标准)的四 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严禁配送时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食用油。 2.3干杂、调味品类 2.3.1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 2.3.2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2.3.3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或国家最新标准。 2.3.4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2.3.5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或国家最新标准。 2.3.6豆瓣执行标准:地方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2.3.7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3.8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若履约时间到期后,下一年度供应商未确定的,将继续履约至下一年度供应合同起始前1天),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活物资供应及配送。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演示配送或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均具有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 7.供应商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单位,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25.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3.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执行。 1,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晓燕(采购人代表)、袁洁 、张洁、刘家龙、涂利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2.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其他未列明类采购): 2.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2.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2.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按折扣率填写报价,故供应商投标报价以此处报价为准。(注:采购人核定上月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市场价*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一年货款总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0%;水果类:90%;其他未列明类:90%;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2%;水果类:92%;其他未列明类:92%;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0%;水果类:88%;其他未列明类:85%;
包2: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天诚泽商贸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2%;水果类:87%;其他未列明类:88%;
第二中标候选人:简阳市尹安食品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3%;水果类:88%;其他未列明类:88%;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肉禽类:90%;水果类:88%;其他未列明类:85%;
包3: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87%;粮油副食品类:87%;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田禾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88%;粮油副食品类:95%;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94%;粮油副食品类:94%;
包4: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农亿文农业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86%;粮油副食品类:88%;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佰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85%;粮油副食品类:90%;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世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折扣率报价蔬菜:85%;粮油副食品类:87%;
二、其他情况: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称及原因:成都锦润汇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称及原因:
1)成都佰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因: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
2)成都世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因:实质性要求承诺未签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下街6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岚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12层12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280464445
四川中泽岚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2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80803).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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