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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提花布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提花布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和发改批[202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提花布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2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2.工程规模:新建提花布生产标准厂房2栋、每栋0.8万平方米,完成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2522080300032001001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提花布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0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19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45.109.21:11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和县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亚心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和县工业园区南路1号
地址:
阿克苏市信合大厦B栋15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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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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