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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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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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2SZ6758 | |
标段名称 | 皖新春江明月阅湖苑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2SZ675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皖新万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南路152号芜湖新兴铸管技术中心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万志1805537969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6 | |
项目负责人 | 张默林 | |
证书编号:皖23421231533;(17)93452815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永红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16746817.04 | |
项目负责人 | 花成龙 | |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0831;(15)934514387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金海苑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 | 16714781.95 | |
项目负责人 | 恽奎文 | |
证书编号:皖23419201855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沐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仁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九叶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昊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旭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北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展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迦南美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121页投标函内容,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安徽泰能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润兴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皖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达飞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徽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暂列金不计税,投标文件暂列金已经计税,根据招标文件3.2.2.2第6条规定否决以上单位投标; 安徽金满大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资格审查不通过; 安徽海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