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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水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15:34|发布单位: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2-09-21|项目监管地:广水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广水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S-202208ZC-1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8-000393
3、项目名称:广水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196(万元)
6、最高限价:8196(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每年2732万元,三年合计8196万元,单价平均:8元/平方米
清扫保洁服务
(1)道路清扫保洁。包含:人工清扫、机械冲洗、洗扫、清洗、洒水降尘,以及清扫设施设备及用具的配置、维护和管理。社区背街小巷保洁要延伸到房前屋后,并对生活垃圾、废弃杂物、大件垃圾、少量装修建筑垃圾等随有随清,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2)道路延伸保洁。包括:道路及清扫范围内绿化带及公共绿地保洁、广场保洁、河岸保洁、停车场保洁等。
(3)其他基础设施环卫服务。包括: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清洗、保洁及维护管理、城市家具及交通标线、路名指示牌等清洗。
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1)居民区、物业小区、庭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集贸市场等的垃圾上门收集运输。
(2)道路及清扫范围内无主垃圾、余泥渣土、废弃杂物、大件垃圾、“牛皮癣”等的清理。
(3)城区撤除垃圾桶道路的门店垃圾上门收集。
(4)垃圾中转站(垃圾站)及压缩箱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其他服务项目
(1)组织实施冬季道路除雪工作。融雪剂、清除设备、工具等自行购置。
(2)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临时布置任务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障工作。
(3)参与政府组织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的清理、保障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上限(20%)给予评审优惠。
(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运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各供应商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咨询。
(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磋商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递交(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体: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hubei/xzzq/about.html)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广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ggsw.gov.cn/)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4、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交易方式,网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滨河公园社区医院旁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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