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1).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2)招标公告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1).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2)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1).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2)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1).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标段2)
2.项目采购编号:GXHHZB2022服字01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各标段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如下表载列:
 
标段号
分标名称
子项目名称
可实施
旱改水面积
(单位:亩)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元)
标段1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约70
(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亩(¥50000.00/亩)
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约187
(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元整/亩(¥33000.00/亩)
标段2
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2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约120
(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元整/亩(¥39000.00/亩)

5.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叁拾伍万壹仟元整(¥14351000.00),其中各标段子项目计划总投资额如下表载列。
标段号
分标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元)
标段1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约(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柒万壹仟元整(¥9671000.00)
标段2
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约(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捌万元整(¥4680000.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任意标段投标,亦可在多个标段中中标,但应就其所投标段配置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评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
7.采购需求
7.1项目背景:本采购项目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自治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钟山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对实施范围内可进行“旱改水”的耕地作提质改造的投资建设。
7.2实施范围:本采购项目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实施指定区域为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可实施旱改水总面积约为377亩,确认入库旱改水面积(以通过确认入库报备为准)验收率不能少于95%,最终实施面积以“旱改水”指标入库报备为准,各分标项目可实施旱改水面积如下表载列。
标段号
分标名称
可实施旱改水面积
(单位:亩)
标段1
钟山县公安镇凤岭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约257
标段2
钟山县红花镇桃加村等两个村、两安乡三联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
约120

7.3(标段1与标段2)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均为:实施范围内载列的所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服务和后期管护等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分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1土地整治服务”,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7.4(标段1与标段2)服务要求均为: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7.5(标段1与标段2)服务标准均为: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精神对应调整。
8.(标段1与标段2)《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均为: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标的物”载列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管护期完结之日止。其中各节点《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如下所述:
(1)项目中标后4个月内完成实施并通过核定入库。
(2)管护期:承担项目种植管护期3年的管护资金或承担管护任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年后终止。
 
二.(标段1与标段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2021年度经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③“现金流量表”、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⑤“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2021年度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①“资产负债表”、②“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③“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⑤“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说明:投标供应商使用《财务报表》作为本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内容(标的物)))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类别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投标供应商应对应该划型类别载列的判定标准自我核定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1(或2022),且未进行财务年度审计故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供应商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2年06月(或07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在要求月数内的投标供应商,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亦应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应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供应商在“税款所属时期”内由其交易行为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所有税项;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应有相应的“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事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投资主体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其他参建单位(注:有一家必须具备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中之一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2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诚信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
◆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  日  时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人民币300.00元(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精神,对可能存在疫情风险的投标人,可使用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时应同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其知悉快递收取的重要信息并缴纳《招标文件》使用费,为保证时效建议采用顺丰特快方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应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会议地点所需的时间,并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引致无效投标的风险),采用此种方式的,投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会议无异议声明书》装入《投标文件》)。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开启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18.开标--18.2开标程序”载明程序开启,暂估开启时间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招标文件》存有异议的。应当在该时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标段1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标段2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转账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投标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投标供应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2.监督部门
名称(全称):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4-8972838
3.采购人
名称(全称):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钟山县民族街7号
联系人:邱工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民政局后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时间(日期):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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