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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案例;(提供案例项目合同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qdjttzjt.com/)。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交通差旅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用、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范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因素。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三),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案例;(提供案例项目合同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工本费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2年09月14日09: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杨玉秀,联系电话:18252783879。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项目具体需求:
1.项目概况: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位于通启运河北侧,少直富东路东侧,岸线长300m(可批岸线180m),南北宽17m,码头占地5100㎡。
2.服务内容:
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主要完成以下几个内容:
①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及分析;
②噪声、地表水、土壤等检测及评价报告(可由中标单位转包);
③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④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及相关评审费用。
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1)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现场调查
收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法规,项目相关背景资料以及工程区社会和自然概况资料。开展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2)专题研究
根据项目需要,中标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工程潮流数值模拟、噪声、地表水、土壤等环境检测及评价。
(3)报告编制
①环境影响识别和确定评价范围
按照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并按不同环境要素和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②工程分析
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用途、施工方案及工艺等,分析预测项目污染物来源、种类和数量。
③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和预测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价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方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④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
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监测、数值计算、相关分析预测工作和公众参与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环境影响报告表,使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要求。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并取得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
4.质量要求:自行收集报告编写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及其他所需资料,满足有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5.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编制要求:①编制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②通过专家评审;③取得项目主管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
7.提交成果:中标单位除负责评审会务所需文本外,中标单位最终提供给业主技术成果送审稿和报批稿各6套(包括电子版本)。
8.售后服务: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及相关修改。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银行汇票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取得审批的成果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qdjttzjt.com/)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谈判程序、内容、成交原则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开标当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准时参加谈判。限定时间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谈判工作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根据开标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当场公布),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若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不含三个),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付款方式: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取得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以上均不计息)。
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支付费用前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7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全费用报价
(元)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   价   表(最终报价)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全费用报价
(元)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注: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供应商填写完成,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人员公布的指定邮箱。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     _年    月       日
附件五:
服务合同
委托人(全称):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人(全称):                              (乙方)
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受托人全称)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如下:①编制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②通过专家评审;③取得项目主管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
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主要完成以下几个内容:
①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及分析;
②噪声、地表水、土壤等检测及评价报告(可由乙方转包);
③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④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及相关评审费用。
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1)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现场调查
收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法规,项目相关背景资料以及工程区社会和自然概况资料。开展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2)专题研究
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需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工程潮流数值模拟、噪声、地表水、土壤等环境检测及评价。
(3)报告编制
①环境影响识别和确定评价范围
按照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并按不同环境要素和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②工程分析
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用途、施工方案及工艺等,分析预测项目污染物来源、种类和数量。
③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和预测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价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方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④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
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监测、数值计算、相关分析预测工作和公众参与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环境影响报告表,使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要求。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本合同的技术咨询工作:
1.自行收集报告编写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及其他所需资料,满足有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乙方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并取得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
3. 乙方除负责评审会务所需文本外,乙方最终提供给甲方技术成果送审稿和报批稿各6套(包括电子版本)。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甲方相关信息。
5.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和数据,并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负责。
6.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应予及时处理。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及相关修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报告编制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交通差旅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用、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范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支付方式: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取得审批通过的成果文件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以上均不计息)。
注:乙方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规定。支付费用前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元)(银行汇票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取得审批的成果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方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第四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逾期未提交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仍未提交的,除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另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继续完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成果文件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以直接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需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 发生不可抗力;
2. 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启东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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