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规划30路(规划31路-恩湖路)工程第一次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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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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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规划30路(规划31路-恩湖路)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2941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四、澄清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五、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日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2941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四、澄清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五、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改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专用合同条款3.5.1分包的一般约定和3.5.2 分包的确定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工程。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关键性工作。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2 | 专用合同条款3.8 | 项目竣工结算必须在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报审,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甲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机构审核结果与承建单位报审的金额误差率在 3%以上(含3%),由承包人全额支付中介机构审核费用。 | 删除此条款 |
3 | 专用合同条款14.2第⑥点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无。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无。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
4 | 专用合同条款5.1.1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应获得自治区级奖项区优质结构奖、市级奖项“邕城杯”奖或市优质结构奖、市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应获得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或市级奖项“邕城杯”奖或市优质结构奖或市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