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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乐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 〔2021〕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乐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新乐市内
3)建设内容: 本次老旧小区共计15个,建筑面积11.559万平方米,涉及40栋住宅楼,1251户。路面翻新 42965 平方米;配房和围墙粉刷 20914平方米;小区配房屋面防水面积11881平方米;配房门窗更换2644平方米;雨污管道4977米;增设消防设施 62 座;安防监控164个;配房配线2200米;围墙 736 米;绿化 9000 平方米;广场铺装 6000 平方米;配建物业、门卫、公厕等用房 635 平方米;路灯95座;垃圾收储 94 个;文化宣传栏 39 个等。
4)工期:1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5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7 09:00至2022-03-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8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房建市政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86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乐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山河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阳光路39号传媒大厦1306房间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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