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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州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银州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18 至 2022-08-24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州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银州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2-00023
项目名称:银州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3,000.00
最高限价(元):1,633,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灾险普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在银州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按照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统一执行。
通过开展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持续做好常态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摸清银州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银州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及银州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服务要求
1.1.1承灾体调查
1.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银州区城镇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建筑结构和设防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
银州区农村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各类农村房屋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用途、层数、抗震设防等信息。
银州区市政设施调查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及现场调查,获取市政道路、桥梁、供水设施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2.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针对银州区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的人口、服务能力、设防水平等信息。
针对银州区县级和乡镇行政单元最新经济社会情况统计数据,包括县级单元GDP、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生产情况统计,以及乡镇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播种面积统计。
3. 重点企业调查
(1)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更新调查银州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
1.1.2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我区年度自然灾害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调查1978-2020年灾害事件的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森林和草原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应对工作情况等。
重大灾害事件灾情专项调查。调查1949-2020年重大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房屋倒损、工业损失、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预防准备工作、监测预警工作、处置救援工作、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等。
1.1.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区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灾害管理队伍、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等人力资源,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灾害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与装备、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等物资资源,日常防灾投入、灾害储备资金等财力资源,以及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防灾能力。
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涉灾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救助和恢复重建的资源(能力)。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政府有关部门、乡街和社区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内容,以及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4.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针对银州区开展家庭减灾能力调查,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
1.1.4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
综合野外火源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
1.1.5质检核查
负责银州区应急、住建、林草等部门的普查成果数据质检。负责对银州区调查成果的质检工作进行检查,形成督导工作记录。
1.1.6技术支撑服务
1.方案编制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
2.人员培训
为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供人员培训服务,负责培训银州区普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培训材料。
3.技术指导
普查工作启动后,针对银州区的调查工作和质量审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普查办针对普查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协助普查办将现有的普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整理及录入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进行实际数据调查工作。
三、时间要求
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项目最终完成时限,按照国普办和省普查办的要求执行)
四、项目验收
在项目即将结束,并满足要求后,经采购单位确认,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的方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其他
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项目最终完成时限,按照国普办和省普查办的要求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交易中心(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39-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ysygc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飞、吴睿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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