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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设计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城县]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设计招标
[2022-09-01]
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石招字[2022]第50号
一、招标条件 
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石发改函[2021]175号,项目代码(2109-360735-04-P0-446810),招标人为石城县乡村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PPP融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设计 
2、建设地点:石城县赣江源镇、横江镇、木兰乡、高田镇、琴江镇、小松镇
3、招标价:本项目总投资约2715万元,本项目设计费限额控制价为54.3万元。
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如需方案设计,工期增加10天,总工期为4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022年石城县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第一期实施项目)三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71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石城县赣江源镇、横江镇、木兰乡、高田镇、琴江镇、小松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法工艺作坊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圩镇节点建设、危桥改造、道路改造设计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看项目需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设计的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本项目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设计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不得出现业主另行委托二次设计的情况,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办证时间为准)。
(4)本项目要求拟派不少与 4 名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道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给排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类别可自行增加,但至少包含以上 4 项专业类别,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办证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人员,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8)《投标资格审查表》
注:上述拟派人员中为已退休但未超过65周岁(含),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须在65周岁及以下(195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否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人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3 日10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七.有关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竟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5793265、举报邮箱sczfw2006@126.com,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5793711、举报邮箱sczjjshb@163.com,举报地址:石城县住建局扫黑办(县政府行政中心一楼)。
3、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0797-5793832,电子邮箱举报:scxzbb5791776@163.com。信件或直接举报:石城县住建局 (县政府行政中心一楼B区122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乡村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田心路2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13号永信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受理投诉电话:0797-5791776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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