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受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29.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服务周期:50日历天。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结算价的余款。
5、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报名费:200元(开标现场缴纳)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1:30;
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寄至或递交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磋商时间:2022年9月9日下午15:0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的响应文件,现场开标(各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评审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6%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附件: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docx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29.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金湖县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项目(含施工图设计),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服务周期:50日历天。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结算价的余款。
5、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报名费:200元(开标现场缴纳)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11:30;
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寄至或递交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磋商时间:2022年9月9日下午15:0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的响应文件,现场开标(各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评审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6%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附件: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