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乐从镇河涌疏浚工程(一期)(02标段)(第2次公示)

乐从镇河涌疏浚工程(一期)(02标段)(第2次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乐从镇河涌疏浚工程(一期)(02标段)复议第1次
复议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9月5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复议,现复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复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及编号
质量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佛山市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4
郭健敏
注册建造师证号:粤
244200820090646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粤水安B(2014)02526
按招标文件要求
122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汉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49643.49
袁瑞聪
注册建造师证号:粤14420192020099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粤水安B(2021)08747
按招标文件要求
122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金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718072.15
庞仁军
注册建造师证号:粤12120152015122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粤水安B(2022)09861
按招标文件要求
122日历天

1. 复议过程及结果:附件1。
2. 新推荐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附件2。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复议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日  期:2022年9月5日
 
注: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
评标结果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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