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补充合同】宝安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A包)合同公示

【补充合同】宝安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A包)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CG2021169170_A
二、合同名称:【补充合同】宝安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补充协议(A包)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CG2021169170_A
四、项目名称:宝安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A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86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耀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华强创意公园5栋B座07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宝安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补充协议(A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型号及规格90W/100W/YR-PL290-W090、120W/YR-PL290-W120、150W/YR-PL290-W150、180W/YR-PL290-W180等LED 灯。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付地点:宝安大道、107国道、宝石路、中心区路段共计5个路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变更内容描述:
第一条 合同变更条款
原合同 “第五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选择第 (1) 种支付方式:(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凭乙方出具的项目发票办理合同价 60 %支付手续。合同价款的35 %在验收结果合格后办理支付,剩余合同款的5 %在质保期满且在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办理剩余费用支付。”变更为:“第五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选择第 (1) 种支付方式:(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凭乙方出具的项目发票办理合同价 60 %支付手续。合同价款的40 %根据实际安装进度验收合合格后办理经费支付。”
第二条 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合同标的物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维修完毕。逾期不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关的维修费用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如乙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违约费用,每逾期一天需按照“原合同”总价的0.1 ‰向甲方支付逾期维修的违约金,并报有关部门纳入政府供应商诚信档案处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由于近两年为配合城市建设(地铁、城轨、管廊等施工)原因,拆除、迁移原有路灯设施,造成部分节能灯具无法安装情况,为减轻企业负担,拟通过签订项目补充协议,重新约定项目经费支付方式。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