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HBYX-202209SZ-010001001)招标公告

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HBYX-202209SZ-010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HBYX-202209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209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0】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鑫畅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观音镇天河口村天河河口段水域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内容:(1)水源涵养工程:对右岸山体7098.98平方米的裸露碎石岩地进行生态修复,采用岩石锚杆喷植生混凝土护坡并结合生态防护林,防止水土流失;(2)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2391m长水下生态混凝土护坡,及天河口入河大坝至市政桥段1504m生态护坡的种植工程;(3)河道内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对底部淤泥污染突出的上游500米河口段进行清淤,清淤量共5000m3。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丹江口库区天河入库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19
合同估算价:2539.7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②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③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认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鑫畅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城西路37号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环城北路1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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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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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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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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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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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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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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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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