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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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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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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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速8酒店对面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2-52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救护车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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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一台普通救护车,一台负压救护车,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供应商所投车辆应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清单内的救护车产品;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为有效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速8酒店对面4楼); | |||||||||||||||
3.方式: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 3.1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速8酒店对面4楼)。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速8酒店对面4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500米速8酒店对面4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