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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HFZ-ZHGLB-2022-008)
一、内容:
采购条件: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实施,现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
理部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各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HFZ-ZHGLB-2022-0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入围3家供应商,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现有449台)提供保险服务。
5.报价方式:按优惠率报价。
6.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
6.1交强险:按国家规定
6.2商业险:
6.2.1车辆损失险
6.2.2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
6.2.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保额为5万元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
的,需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3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
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5.1供应商必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具有
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1.5.2若为分公司进行投标的单位,还需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投标证明原
件;
1.5.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入围、严重违约及安全、
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6
号五楼509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3.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申请材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2)加盖公章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3)若为分公司进行投标的单位,
还需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总公司授权投标证明原件(4)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
3.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应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采购文
件的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请材料(①
营业执照,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③若为分公司进行投标的单位,还需提供分公司的
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投标证明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⑤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⑧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
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采购文件的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
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
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hhfzjtzhglb@163. 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1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
商会议。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 com/)
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 chinabidding.com. cn/)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延期开标:2022-09-30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hfzjtzhgl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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