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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JXZ-FJCY202209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F多功能室改造项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
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
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
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
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
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
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系统”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9-1916:00到2022-09-2616: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通联路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三期8
栋3楼(江宁高新园)。获取文件费:100元。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单位授权
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9-3013: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9-3013: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通联路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三期8栋3楼(江宁高新园)
七、其他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
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3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新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联路7号联东U谷江宁国际企业港三期8栋3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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