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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常态化交通督导服务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MRC2022003(招标文件编号:XMRC2022003)
二、项目名称:文明创建常态化交通督导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保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翔远一路三号五楼之二
中标(成交)金额:95.80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保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明创建常态化交通督导服务      主要用于协助交警部门各个路口电动车整治工作。      1、协助交警部门在江头街道辖区各个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并做好24小时应急响应准备工作,随叫随到;
2、做好文明创建常态化交通督导执勤工作,保障路面交通通畅;
3、项目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安排人员进场,并立即安排相应服务工作;工作地点为:江头街道辖区道路。
4、本项目需配备上岗人员16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年龄18(含)周岁至50(含)周岁,身高170cm(含)以上;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
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
5、上岗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有精神病史的;  
   合同签订后6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文勇 蒋慧玲 林少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的,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371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89-291号江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珵(厦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57号901开标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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