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辽宁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辽宁桓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5%不良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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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辽宁 | 城市 | 本溪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5%股权5%不良资产(第一次拍卖) | |
采购单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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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5日10时至2022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辽宁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辽宁桓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5%的不良资产。
评估价:2395.26945万元,起拍价:2275.505978万元,保证金:22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倍数)。
注:
竞买人身份要求:单一境内非金融机构法人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单一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单一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
1、拟意向竞买投资入股的主体,需同辽宁桓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入股必备条件,并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2、因辽宁桓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众多,本院无法一一查找且告知优先购买权,如有其他股东向本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公告后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由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购买的资格。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物的优先购买权。
3、标的物成交后涉及的转让登记手续及税、费金额,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费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拍卖方无提供发票之义务,如需发票买受人自行解决,税、费自理。
二、竞买人条件:参加竞买标的的竞买人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
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关于入股的必备条件等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辽宁汇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辽宁汇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安排)。
辽宁汇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604947566、024-42853799 。
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若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及线下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保证。
特别提示: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3、竞买人须自行咨询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关于银行股权转让政策规定
4、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的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及移交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对于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手续及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21日17时前缴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支行;账号:0706 0030 2922 1065 211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辽0521执715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辽宁汇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604947566、024-42853799
监督电话:024-43669955/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邮编:117000
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