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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唐官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唐官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2-500(6)

挂牌起始日期

2022/9/9

挂牌截止日期

2022/9/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所在位置

灌阳县黄关镇李官村、东阳村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唐官水电站,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作发电的低水头、大流量引水式电站,引水渠长1940m,设计引用流量44m3/s,设计利用毛水头10.57m,尾水渠道长1500米,电站装机容量4×800kw,设计年发电量1304万kw·h。

(一)电站经营现状

唐官电站现有员工7人,执行电价为0.286元/度,电站自2011年9月1日发电运行以来,单机运行最大出力为400kw左右,目前实际有效装机容量为400kw左右。多年平均发电量约为150万kw.h,利用小时约为470小时。与初设多年平均发电量1304万kw.h相差1154万kw.h。如果2台以上机组同时开机,由于尾水壅塞,运行水头更低,机组总出力低于单机出力。因此自投运以来只能开一台机组带400kw左右负荷运行。

(二)电站存在的问题

1.该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工,原为私营老板投资兴建,2005年11月,广西水利电业集团与灌阳县黄关水利枢纽工程唐官水电站合资开发并总价承包建设。由于其施工过程和建设程序不规范,相当于“三边”工程,工程施工结果与设计值存在很大差异,严重影响到电站的出力。

2.引水渠:根据2009年10月桂林设计院复核报告,引水渠实际过流能力只有31.6m3/s,比设计值44m3/s核减28%。最多只能满足三台机组同时运行。

3.尾水渠未能按设计要求完全完工:尾水渠0+000—0+460段基本符合设计要求;0+460—0+900段未开挖保持原河床地形;0+900—1+500段已开挖未衬砌。主要是在0+460—0+540段有一个较高的坎,严重阻碍尾水排泄通道。加上近年来主河道沙石回填,使机组运行时实际尾水位高出设计尾水位约3.0米,单机运行实际毛水头约6.5米,比水轮机设计额定水头低2米,严重限制了机组出力。在实际运行中只能开1台机。

(三)电站近5年发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年份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平均

发电量

148.91

138.32

121.88

163.36

189.08

153.31

(四)电站资产概况

1.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电站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共计16项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其中房屋建筑物3项,构筑物13项),主要为主坝、副坝、引水渠道、压力前池、防洪堤及发电厂房、宿舍楼等。

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实物概况如下:

钢混结构:主要有发电厂房等,主要建成于2011年。钢混梁柱承重,砖墙围护;装修情况:外墙涂料,内墙腻子,天棚腻子,地面地砖或水泥地面,铝合金窗;水电线路明装。维护保养情况一般,能正常使用。

混合结构:主要有宿舍楼、大坝看水房等,主要建成于2011年。砖墙承重;装修情况:外墙涂料或墙砖,内墙腻子,天棚腻子,地面地砖或水泥地面,铝合金窗;水电线路明装。维护保养情况一般,能正常使用。

构筑物:主要有主坝、副坝、压力前池、引水渠道、防洪堤、路桥工程、升压站工程等,结构形式:钢筋砼、砖砌、浆砌片石等,主要建成于2011年。

现场勘查时,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基本完好。

2.设备类资产

由32项68台(套/扇)机器设备及10项10台电子设备组成。现场勘查时,由于来水不足,水轮发电机组处于停用状态,日常均可正常使用,满足各项工艺要求,性能一般,预计上述设备可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3.土地征用权益(待摊投资)

本次评估待摊投资为唐官水电站主附厂房、职工宿舍楼、升压站、压力前池、引水渠道、主坝及副坝等占用土地发生的位于灌阳县黄关镇李官村、灌阳县黄关镇东阳村土地面积合计25.51769亩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仅发生了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用,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权证且征用土地是否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未知,本项资产仅为己发生的费用对应的权益。

(五)电站运营相关文书

《取水许可证》、《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唐官水电站用地协议书》等。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万元)

784.70

评估基准日

2021年8月31日

评估机构

广西信达友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4,634,253.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758863541XX
注册地:灌阳县灌阳镇兴灌路

负责人:熊进元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第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2022年4月1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均为不良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6.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灌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灌阳县黄关水利枢纽工程唐官水电站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灌国土资字[2009]46号),唐官水电站拟建于黄关李官村,用地面积约32749平方米(约合49.1233亩),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唐官水电站用地协议书》及其附表,电站用地补偿面积为25.51769亩,其余被征用土地是否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不详,本次评估仅就上述己发生的费用对应的权益进行评估。

(2)根据灌阳县李官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实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唐官电站亦称李官电站)与灌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1年8月29日签订的《灌阳县唐官水电站上网输电线路产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SDFG[2011]--GG),灌阳县李官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将灌阳县唐官水电站至灌阳县新街变电站电压等级为35KV线路长度4.6km的上网输电线路以转让总价款人民币862,285.61元转让给灌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为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灌阳供电有限公司),而根据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灌阳供电有限公司与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李官电站)于2021年10月22日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附件《电厂接入系统图》,产权分界点为上述输电线路25号杆,即上述输电线路权属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李宫电站)。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申报,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灌阳县唐官水电站上网输电线路,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明确评估基准日后唐官电站电能输送费用。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电站内交货价,不含修复、拆解、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本次转让构筑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标的交付后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修复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修复方案,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修复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3.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本次转让标的均未办理相关权属登记,但权属清晰无纠纷。转受让双方同意按现状转让,转受让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后,视为资产交割已完成,受让方已占有标的资产,受让方不得因权属无法实现为由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5.电站后续开发过程中所有审批手续、产权证件、许可证件应由受让方以其名义办理,原批复文件已过期或失效的,由受让方以其名义重新报批,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不得因转让方已取得的审批手续无法继续沿用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9/9至2022/9/16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报名截止时间结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踏勘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9月9日 10:00
至2022年9月19日10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网络竞价须知.pdf


附件4:联合受让协议书.doc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标的照片.zip


标的清单.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

余经理:13877304535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余经理:0771-5585032、18172393503

报名咨询

覃经理: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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