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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张村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及补充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后张村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及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如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后张村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22]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后张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补助及村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后张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55.1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后张村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00米环村路及排水设施,提高储备用地交通条件,服务产业化发展;丑小鸭小学周边绿化及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坝头溪后张支渠1公里,提高农业基地农田水利条件;开展村部旧路“白改黑”提升规划,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217716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217716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771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 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5 项规定。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9 月 10 日08时00分至2022年 9 月 19 日18 时00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号、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泉建筑【2019】54 号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9 月 26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途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后张村民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后张村,邮编:362805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877号闻馨一品3幢701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qzzj22296677@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及补充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9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22年 9 月 26 日10时00分00秒。

3.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投标保证金形式原内容:“……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泉港施招字2022第号 ”更正为“……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泉港施招字2022第25号 ”。

4. 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其他中的第20条规定。

5.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 《关于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7.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8.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9. 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

10. 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

1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格式见附件7。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电子版)及图纸(电子版)详见附件资料。

本更正及补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更正及补充公告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及补充公告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后张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

(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泉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单位申请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工程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若本工程需要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我公司保证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严格遵守《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附件4: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附件5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中确定的中标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3

分包

3.5.1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 3.5.2 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应付款中扣抵;若延误工期达一个月,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 10%。

6

预付款额度

12.2.1

本工程不设置预付款。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附件7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招标阶段)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风险承包幅度(%)

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
(元)

金额
(元)

比例
(%)

1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C

m3

252.829

672.990

±5

934.510

236271.36

20.14

2

预拌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C

m3

173.506

976.110

±5

976.110

169360.91

14.44

3

碎石 Φ20-40

m3

621.688

107.000

±5

107.000

66520.65

5.67

4

乳化沥青

kg

18416.900

3.487

±5

3.487

64219.73

5.48

5

应力吸收卷材

m2

5232.851

11.150

±5

11.150

58346.29

4.97

6

旧石板

m3

384.444

127.580

±5

127.580

49047.31

4.18

7

进口美国南方松防腐木 综合

m3

9.047

1460.180

±5

5000.000

45235.61

3.86

8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30(42.5) 碎石25mm 塌落度120-160mm

m3

74.204

407.770

±5

407.770

30258.35

2.58

9

种植土

m3

542.851

53.400

±5

53.400

28988.26

2.47

10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15(42.5) 碎石25mm 塌落度120-160mm

m3

78.633

360.190

±5

360.190

28322.70

2.41

11

片石

m3

202.958

127.580

±5

127.580

25893.41

2.21

12

马樱丹 15*15cm



30250.000

0.850

±5

0.850

25712.50

2.19

1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C

m3

6.787

672.990

±5

889.390

6036.47

0.51

累计比例:

71.11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填写。

2.“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计算。

3.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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