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103-501(景创装饰楼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需求共包括三类岗位人员服务,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服务人员服务,主要负责办税服务场所的纳税、缴费服务类事项,包括“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和“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为主的大厅服务事项和税费服务中心服务事项。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辅助人员服务,负责局内文书收发的登记、档案归档和借阅的登记,协助税源管理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收业务的辅导、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等。三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车辆驾驶服务人员服务,主要负责区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及车辆的日常清洁、管理、维修保养等。
 
具体要求:
 
1、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服务人员服务需求人数共计18人。其中:
税务咨询岗2人: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税务问题,解答纳税人涉税相关问题,加强税收法律政策的解读,增进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观念,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
综合服务岗9人。包括以下三类:1、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负责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申报;负责二手房交易资料的受理及装订; 负责二手房交易期间遇到各类问题的上报。2、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职责:负责税控设备的发行、注销等;负责对各类问题的收集及上报;负责退(抵)税业务的受理;负责各类税费种的申报;负责各类信息登记、停业、简易注销;负责发票发售;负责纳税人网上电子税务局发起业务的受理;负责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办理;负责各类资料的装订。3、园区社保综合服务窗口职责:负责固定业户和自然人的发票代开;负责发票代开资料审核、装订; 负责社保业务问题收集和上报 ;负责社保业务问题的对接;   负责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发起发票代开业务的受理。
纳税辅导岗3人:辅导纳税人进行相关表单的正确填写;帮助纳税人前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用发票等相关辅导服务;帮助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的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网上办税意识。
导税服务岗3人: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需求,引导纳税人前往正确的涉税窗口办理业务;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办税表单。
信息采集与录入岗1人: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申报等表单,进行相关数据的登记录入。
2、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辅助人员服务需求人数共计4人。其中:
后勤辅助岗2人:负责局内文书收发的登记、档案归档和借阅的登记、后勤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税源辅助岗2人:协助税源管理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收业务的辅导、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2人。
3、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车辆驾驶服务需求人数2人。负责区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及车辆的日常清洁、管理、维修保养等。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本次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期限为一年,合同生效日为合同签订日。
2.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各办公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广安市税费服务支持中心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枣山园区政务服务大厅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地点
(二)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履约保证金
1.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开户行:采购人指定账户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
4.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额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的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考核奖励、其他费用等)、社会保险、管理费、各种相关税金、服务人员的基础培训费用、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安全、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与供应商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者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þ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采购人按月度支付成交供应商相关费用,所有支付费用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保持劳务服务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成交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人员更换必须事先报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换。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不称职的劳务服务人员,供应商必须予以全力配合。
五、履约验收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103-501(景创装饰楼上)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103-501(景创装饰楼上)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103-501(景创装饰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铂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103-501(景创装饰楼上)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