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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工程(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工程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发【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境内。
建设规模:北京路位于南京路东侧,沛龙公路西侧,路线全长约1710m,现状道路为双向两车道,宽度为17~24m。江苏路位于北京路南侧,天津路北侧,路线全长约1100m,现状道路北京路至沛龙公路为双向两车道,宽度为21~22m;沛龙公路至天津路为双向六车道,宽度为40m。
江苏路:污水管道改造1807M;雨水管道2155M;道路恢复1137.97M;提升泵站1座
北京路:污水管道改造2170M;雨水管道3500M;道路恢复1710M;倒虹吸1座,进水厂DN1000拉管250米。
2.1.2合同估算价:约为7400万元。
2.1.3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程指南》、《徐州市达标区雨污分流工程技术导则》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雨水、污水、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管网工程)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载明的合同额为准。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管网工程或水利工程业绩】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载明的合同额为准;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 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情形。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3.6.1联合体成员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6.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 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6.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6.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账户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7本条投标人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提供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联合体协议)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江苏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24日10时00分。
6.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沛公路1号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loft3栋131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传 真:/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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