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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不定)服务窗口(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GS-JLGC22026
项目名称: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631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63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前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不定)服务窗口(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FDGS-JLGC22026
项目概况
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不定)服务窗口(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GS-JLGC22026;
项目名称: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竞争性磋商范围:九台区其塔木镇解放村三社新建水泥路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前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供应商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开户账号及密码、查询网址,以便进行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纳税和完税证明材料;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9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在近三年内(2019年9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0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被授权人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两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不定)服务窗口(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A证);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项目管理人员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社保开户账号及密码、查询网址、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登记备案截图;
5)供应商企业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纳税证明、完税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
7)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兰亚珍、李新民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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