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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40483
二、项目名称: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正鹏金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晓景产业园205号C区一层2425
中标(成交)金额:5,96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2501
中标(成交)金额:2,983,4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 1、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墙体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巨幅灯箱,位置醒目,覆盖北京朝阳站全部候车大厅出发人群,实现北京朝阳站出发人群100%覆盖。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媒体数量1块;灯箱面积不少于90㎡;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2、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媒体位置醒目,可近距离有效拦截北京朝阳站京沈客专到达旅客人群,精准覆盖90%人群;媒体尺寸统一,媒体数量不少于4块,单块媒体面积不少于16.75㎡,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08-09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10-11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共4块灯箱媒体;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服务要求: 1、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墙体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巨幅灯箱,位置醒目,覆盖北京朝阳站全部候车大厅出发人群,实现北京朝阳站出发人群100%覆盖。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媒体数量1块;灯箱面积不少于90㎡;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2、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媒体位置醒目,可近距离有效拦截北京朝阳站京沈客专到达旅客人群,精准覆盖90%人群;媒体尺寸统一,媒体数量不少于4块,单块媒体面积不少于16.75㎡,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08-09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10-11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共4块灯箱媒体;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 1、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墙体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巨幅灯箱,位置醒目,覆盖北京朝阳站全部候车大厅出发人群,实现北京朝阳站出发人群100%覆盖。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媒体数量1块;灯箱面积不少于90㎡;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2、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媒体位置醒目,可近距离有效拦截北京朝阳站京沈客专到达旅客人群,精准覆盖90%人群;媒体尺寸统一,媒体数量不少于4块,单块媒体面积不少于16.75㎡,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08-09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10-11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共4块灯箱媒体;持续发布广告画面12个月。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北京地铁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 长安街北京市公共安全信息灯箱位于北京一号线、二号线、八通线地铁出入口,媒体位置醒目,覆盖长安街、二环商圈、北京市副中心主线的地铁出入人群、路面车流及行人,媒体尺寸统一,画面尺寸1.5×1.8㎡,持续发布广告12个月,媒体总数量不少于252块。
服务要求: 长安街北京市公共安全信息灯箱位于北京一号线、二号线、八通线地铁出入口,媒体位置醒目,覆盖长安街、二环商圈、北京市副中心主线的地铁出入人群、路面车流及行人,媒体尺寸统一,画面尺寸1.5×1.8㎡,持续发布广告12个月,媒体总数量不少于252块。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 长安街北京市公共安全信息灯箱位于北京一号线、二号线、八通线地铁出入口,媒体位置醒目,覆盖长安街、二环商圈、北京市副中心主线的地铁出入人群、路面车流及行人,媒体尺寸统一,画面尺寸1.5×1.8㎡,持续发布广告12个月,媒体总数量不少于252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金铎、高任俊、张强、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6,7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8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最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正鹏金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辽宁旅游形象宣传载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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