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海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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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海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龙湖海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76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湖海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将确定龙湖海关公务车辆的定点加油站,为龙湖海关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五、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据实结算)。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项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报名供应商在企业服务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评审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带至龙湖海关(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76号)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并附上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异地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本地服务网点的资料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七)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不更换的承诺);
(八)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8819593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
专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海关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