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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厕新建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20725005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2年公厕新建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72500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公厕新建项目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佰壹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壹元贰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高速公路公园公厕

规格:15590mm(长)*7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178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1357055.24
1357055.24

2
雷鸣公园公厕

规格:15590mm(长)*7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179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1234134.82
1234134.82

3
盼盼路公厕

规格:15590mm(长)*7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180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1337875.22
1337875.22

4
公望府公厕

规格:15590mm(长)*7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181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1234134.82
1234134.82

5
湘瑞社区公厕

规格:11030mm(长)*6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236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928522.04
928522.04

6
灰埠文化广场公厕

规格:16385mm(长)*8000mm(宽)*4200mm(高)
型号:LL-2022-228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1281555.61
1281555.61

7
灰埠文化公园、湘瑞社区、公望府、雷鸣公园、盼盼路、高速公路公园公厕电源接入工程

规格: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型号:LL-2022-DJ15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220327.05
220327.05

8
垃圾站

规格:11170mm(长)*7425mm(宽)*4500mm(高)
型号:LL-2022-045
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绿力、湖南长沙
1
550256.44
550256.44

合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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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1 —— 2022-12-05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70070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货到且安装施工完成经采购人预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额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877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经专家组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额的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4386.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长沙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1000009513300000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一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严格按照长县财发[2022]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依据甲乙双方最终确定设计施工手册进行验收。
5.3.5验收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质量等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3.6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5.3.7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和整体效果方面的验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各应用系统使用说明、设施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2.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天华北路15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209号金荣誉峰翡翠花园H栋501房

法定代理人: 沈建民 法定代理人: 刘松茂

委托代理人: 杨卓 委托代理人: 曹庭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6677948

传真: 0731-840606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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