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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N180254-25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复[2018]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A2地块5#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空调安装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
2.2 工程地点:位于麒麟科技创新园内,北至天泉路、南至天平路、西至滨河路、东至山口路。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1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空调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约1230万元、智能化安装工程约280万元,空调安装工程约490万元。 |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8000 m2;空调制冷量:70.8 冷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14 09:30:00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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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8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厂房、仓储物流、轨道交通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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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1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9月23日16时44分到 2022年9月30日16时44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2、本次发包工程在A1地块4#楼、A2地块5#楼及A3地块4#楼、7#楼、8#楼工程施工(总包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是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分包单位,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总包单位共同签订分包合同。 8.13、评标办法业绩(1分) 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8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厂房、仓储物流、轨道交通除外)得1分,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8.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8.15、因系统只能挑选2个企业报名资质,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如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8.16、本工程包含科学院级重点实验室装修,且本项目内部配备有-20℃温控冷库等,其工艺复杂,施工要求高,对临界部位施工衔接难度大;该工程较多实验室必须具备无尘、恒温、恒湿的环境,对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安装水平、安装精度要求较高,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B单元二楼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邮 编:210049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传 真:025-85438960-8001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37ba939-4126-453f-8fc9-154b294b148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