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第二批次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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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山东 | 城市 | 济南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第二批次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评估项目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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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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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成交。
项目名称 |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第二批次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评估项目 | 项目编号 | SDGP370000000202201018466_A |
计划编号 | 37000000040201520220066_40828516 | 是否拆包 | 否 |
包号 | A | 预算总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联系人 | 李晓春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服务方式 | 按项目 | ||
交付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17199号 | ||
付款条款 | 乙方提供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 ||
采购方式 | 定点议价 |
需求信息
序号 | 品目 | |||
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服务要求:一、资产评估规则 1.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计价。 二、技术鉴定要求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运用科学技术、专门知识、职业技能、实践经验和检验试验等技术手段,遵循有关程序,通过调查、分析、推理、判断等方式,对我单位拟处置的废旧物资的可使用性做出判定,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三、报告提交期限 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受托人完成外勤工作,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权属、财务信息及其他评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技术鉴定报告出具日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四、成果提交 受托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针对报废程序的技术鉴定报告。 五、履约验收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要求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 山东望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最终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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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望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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