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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HYZB2022025-CXYA)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万元,招标人为姚
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弥兴镇官庄村委会6株,太平镇陈
家村委会1872株,太平镇太平村委会53株,共1931株;项目计划投资约8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要求: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该工程建设活动
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近三年(2019年-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
供自设立年度至今即可);
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植物移栽项目业绩。(注:附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协议)
信誉要求:
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未
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未被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
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诉讼及仲裁: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
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
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作出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
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
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含临时)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
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
或园林绿化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
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记录。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
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
称。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园林绿化
负责人从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
技术负责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在投
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
件)。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与
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一致,如
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检查员有
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1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者携带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姚安
县栋川镇荷城印象(农贸市场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会议室(开、评标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会议室(开、评标
室)
七、其他
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
项目已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
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的行政许可决定(楚林许准【2022】25号)准许移
植,项目资金为专项预算资金,项目业主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
构为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项目名称: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
植项目(项目编号:YNHYZB2022025-CXYA)。
2.2项目地点:弥兴镇官庄村委会、太平镇陈家村委会、太平镇太平村委会。
2.3项目内容及规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弥兴镇官庄村委会6株
,太平镇陈家村委会1872株,太平镇太平村委会53株,共1931株;项目计划投
资约82万元。
2.4工期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移植方案中所涉及内容,1931株龙棕移植。
2.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移植方案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验收通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内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该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
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近三年(2019年-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
供自设立年度至今即可);
3.3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植物移栽项目业绩。(注:附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4信誉要求:
3.4.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
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
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未被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
3.4.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4.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
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4.4诉讼及仲裁: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
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
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4.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作出相关承
诺。
3.4.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
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
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含
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
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从
业资格或园林绿化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
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记录。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在投标单
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5.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
称,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
师职称。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园林
绿化负责人从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
派的技术负责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
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
扫描件)。
3.5.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检查员必
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一致
,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检查
员有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1日08:30至2022年9月27日17:30携带相关
证书证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云南
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印象(农贸市场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会议室(开、评标室)。
6.2开标方式:现场解密、开标
6.3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申请人对原
件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
整)。
8.2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8.2.1转账或汇款: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恒月工
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
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905036000000142
8.2.2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或缴纳,保函形式缴
纳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
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
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8.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00时前。
注: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8.4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险,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5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信息不
清的造成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人持公司的授权委
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云南
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核对确认无误后,由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再受理,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6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7若申请人因未正确填写户名、开户行和账号而导致其保证金未能按时到账的
,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8.8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https://www.chinabidding.cn/),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姚安县西教场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印象(农贸市场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999583899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9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姚安县西教场4号
联系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5461880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远洋风景6栋1单元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731327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
生植物龙棕移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
移植项目已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的行政许可决定(楚林许准【2022】25号)准
许移植,项目资金为专项预算资金,项目业主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
理机构为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项目名称: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
棕移植项目(项目编号:YNHYZB2022025-CXYA)。
2.2项目地点:弥兴镇官庄村委会、太平镇陈家村委会、太平镇太平村委会

2.3项目内容及规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龙棕移植,弥兴镇官庄村委
会6株,太平镇陈家村委会1872株,太平镇太平村委会53株,共1931株;项目
计划投资约82万元。
2.4工期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移植方案中所涉及内容,1931株龙棕移植。
2.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移植方案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
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验收通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内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该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
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近三年(2019年-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
供自设立年度至今即可);
3.3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植物移栽项目业绩。(注:
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4信誉要求:
3.4.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产、
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
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未被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
况说明);
3.4.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4.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4.4诉讼及仲裁: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
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
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4.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作出
相关承诺。
3.4.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
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
,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
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
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
人从业资格或园林绿化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现场
管理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记录。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在投
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
件)。
3.5.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
师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
工程师职称。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园林绿化负责人从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
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
原件扫描件)。
3.5.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检查
员必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
一致,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
检查员有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1日08:30至2022年9月27日17:30携带
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印象(农贸市
场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办事处会议室(开、评标室)。
6.2开标方式:现场解密、开标
6.3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申请人
对原件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审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
仟元整)。
8.2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8.2.1转账或汇款: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恒
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
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905036000000142
8.2.2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或缴纳,保函形
式缴纳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
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
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8.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00时前。
注: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8.4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险,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8.5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信
息不清的造成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人持公司的授
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
,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核对确认无误后,由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再受理,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6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7若申请人因未正确填写户名、开户行和账号而导致其保证金未能按时到
账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8.8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https://www.chinabidding.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10.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姚安县西教场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印象(农贸市场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999583899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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