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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初设(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初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等(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80.79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6108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初设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
总投资(万元):280.79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等(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209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初设(二次)
2.2项目编号:JLZH20220908
2.3采购计划编号:20220909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等(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2.5建设内容:1、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生产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25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671.68㎡,其中1号厂房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9118.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78.16㎡,地下建筑面积340.38㎡),2号厂房1栋建筑面积5574.38㎡,门卫1栋建筑面积5.76㎡,此外还包括大门、围墙及厂区内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69013.29㎡。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电气工程。
2.6项目地点: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6,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9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的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和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01月0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牵头人应为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利。
3.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不接受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17日13时0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育民路11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蔚山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14412291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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