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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3207242201120001002002
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1〕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苏州路西交沂河路北;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339.5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n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n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三、方法四现场随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 月 8 日15 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 10  月 8 日 15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且最新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投标人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校内        地   
址:                   
邮   
编:222000                        
邮    编: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年  9 月 21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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