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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中医院
乙方:福州国森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SG[TP]2022002的宁德市中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1.4本次采购的家具所使用的颜色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生产,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在生产制作前,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对家具设备的安放场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核对安装位置,安装家具招标技术参数存在矛盾的,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馈并无偿负责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6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整个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制作,确认产品规格尺寸,如在安装中出现因数据尺寸问题而无法正常安装的家具,其相应的修改和退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7定制款家具分两次供应,第一批70%-80%,第二批20%-30%,根据实际需求入场制作。非定制款家具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交货。。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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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其他家具用具 探学 1(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内 中国 详见标书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肆万捌仟壹佰零肆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5年原厂免费保修(国家或厂家对货物或合同中另有要求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要求),终身维护。免责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5.2乙方在免责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作出维修方案决定;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 5.3免责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4免责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乙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但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6.1.2验收程序与方法 6.1.2.1出厂检验 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面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验收与最终验收”标准要求。 6.1.2.2乙方自检 乙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纪录。 6.1.2.3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自检后,乙方将产品卸至甲方指 定的地点并按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谈判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按甲方认可的检验标准和计划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若发现未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谈判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6.1.2.4最终验收合格的条件 1)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本谈判文件及合同文件的要求。 2)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均已提交并验收完毕。 6.1.3破坏性测试:本次采购的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测试,包括板式家具和油漆家具,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结果中甲醛释放量应符合E0级环保标准,否则验收不予通过。 6.1.4在验收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等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报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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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0 成交供应 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使用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成交供应 商支付实际采购金额的90%。
2 10 货物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成交供应 商支付实际采购金额的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 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0.5%。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6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7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8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9违约终止合同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宁德市中医院 乙方: 福州国森家具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东湖路16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江滨中大道378号圣淘沙花园(现海润花园)12#楼1层01店面
单位负责人: 苏寅 单位负责人: 黄金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59591978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温泉公园路支行
账号: 账号: 43126329350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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