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刺参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连市普兰店区刺参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6755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刺参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6755001002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刺参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众立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9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 建设地点 | 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平岛社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弘顺建设有限公司;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孙莹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51670550 | 6.000000% | 91日历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88.56 | |||
大连德顺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牟大强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060908499 | 5.600000% | 91日历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82.41 | |||
大连弘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设计研究院 | 孙艳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71886914 | 5.000000% | 91日历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84.4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弘顺建设有限公司;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大连弘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设计研究院 | 大连德顺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孙莹 | 孙艳 | 牟大强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孙莹 | 汪安庆 | 牟大强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晓彤 | 费晓红 | 王心公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16】54278],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辽22115167055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11】18193],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16177942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21]01174],建筑工程二级[辽22106090849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筑师一级[022100700] | 注册建筑师一级[032100752] | 注册建筑师一级[20042100842] | ||||||||
注册资格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51670550 | 辽221171886914 | 辽221060908499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5.000000% | 5.600000% | ||||||||
工程工期 | 91日历日 | 91日历日 | 91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88.56 | 84.42 | 82.4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弘顺建设有限公司;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大连弘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设计研究院 | 大连德顺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