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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监测体系提升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宁波市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监测体系提升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222110-1
项目名称:宁波市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监测体系提升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监测体系提升研究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完善宁波市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监测体系。2.将宁波道路集装箱货运价格作为重要样本纳入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统计调查制度。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办法:在获取时间内到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时,请将①参与项目名称、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③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④汇款底单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17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2.2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2年10月1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
收件人:沈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桂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6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工、华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717419
电子邮箱:  tlx806@126.com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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