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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文化街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龙津镇文化街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JH(清)220615
本工程于 2022年09月26日15∶30时在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龙津镇文化街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费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计算约15.2万元,具体结算以有权部门审核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取监理服务费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金辉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费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计算约15.2万元,具体结算以有权部门审核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取监理服务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费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计算约15.2万元,具体结算以有权部门审核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取监理服务费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2年09月27日至 2022年09月29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人民政府”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09月27 日至29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  202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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