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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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247 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655426万元 最高限价:88.65542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允许报名多个标包,但最终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8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16。 3.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山东CA认证:0531-88038619、0538-6288116。 4.售价:0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联系方式:0538-622637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项目概况: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1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247 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655426万元 最高限价:88.65542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9.151383 |
10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0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5.818465 |
11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684641 |
12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2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448701 |
13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3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328443 |
14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4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4.412960 |
15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5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398741 |
16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6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703516 |
17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17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097315 |
2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2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551416 |
3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3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027439 |
4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4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6.954925 |
5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5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914086 |
6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6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5.649288 |
7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7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956070 |
8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8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736980 |
9 | 泰安市财政局市直事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服务项目9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5.821057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允许报名多个标包,但最终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8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16。 3.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山东CA认证:0531-88038619、0538-6288116。 4.售价:0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联系方式:0538-622637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38-82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