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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档案馆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宁德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德市档案馆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宁德市档案馆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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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德市档案馆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X-TP-ND-202209003-1
项目名称:宁德市档案馆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及要求
数量
采购包
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备注
1
1-1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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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交通费、验收费等所有有关该服务的一切费用。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声明函;(8)供应商须具备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或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经发证部门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响应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供应商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2)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时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谈判小组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段内,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报名,或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概要页面的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至1071985285@qq.com,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审核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电子信箱:1071985285@qq.com
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188630000000092

 
3、特别提示
3.1潜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应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2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3.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档案馆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3-2953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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