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剑阁县2020年度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民技术推广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剑阁县2020年度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民技术推广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CLJS[2022]11号(招标文件编号:CLJS[2022]11号)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2020年度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民技术推广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剑阁县荣田泓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长岭乡玉溪村7组35号
中标(成交)金额:28.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剑阁县荣田泓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剑阁县2020年度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民技术推广项目      本项目在坡改梯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3.3h㎡,推广有机肥33.3h㎡,及培训服务等。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税费、装卸等;
3、若发现供应商的实际供货未能达到谈判文件及合同中的有关要求,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报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不能按期完成,或最多经过两次正式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不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未调换合格产品之前,采购人不退还原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及推广培训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文国、谭元贵、谭鹏(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价:在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附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25%,合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需求论证费【¥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按响应文件下浮比例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之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21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455号(武功街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清江龙湾3幢2单元1楼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39-6609218 15700567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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