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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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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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珠海市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578015
(三)预算金额:2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10月 | 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完成单位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对需要出具律师意见书的咨询服务需配合出具。 |
2 | 对单位相关咨询事项需进行法律合法合规性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具审核意见书包括不限于公平性审查等,包括具体文件内容表述语言的修改等服务。 |
3 | 由于法律审核意见的失误造成本单位决策出现失误或者造成一定损失以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提供法律顾问的律所应承担相应赔偿损失责任,具体责任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9月29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崔元第 0756-7616833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