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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
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DYW-HD-2022-0013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山东运维中心青岛
作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
限公司
2022年9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8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1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W-HD-2022-0013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岛作业区食堂外包项目是为青岛作业区所辖区域及管线沿线输油及输气站提供职工
就餐服务。其中位于黄岛区职工约220人、莱阳5人、威海9人、烟台10人、泊里10人。
根据山东运维中心业务外包管理有关规定,将对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
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2.2实施地点:青岛作业区所管辖的黄岛区、莱阳、威海、烟台、泊里输油及输气站。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1)负责青岛作业区黄岛区域单位的食堂业务外包项目工作;
第一标段提供食堂业务外包服务资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持有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19名。
第二标段:
(1)负责青岛作业区莱阳、威海、烟台、泊里输气站单位的食堂业务外包项目工作;
第二标段提供食堂业务外包服务资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持有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
各投标人均可针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相关说明:投标人应统筹考虑整个招标期限内工作内容编制投标文件,但投标报价仅针
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一年服务期限进行报价。双方采购合同签订
原则为每年一签。如果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考核合格,招标人将优先选择和中标人
续签后续食堂业务外包采购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和中标人签订招标期限内的后续合
3
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持有政府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食堂(餐饮)业务外包
相关业绩。
3.4财务要求:要求近1年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
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1年
(2021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
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5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6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
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最近1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6)未被其他管道企业限制汽车驾驶技术服务项目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
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18:00至2022年10月9日18:00。
获取方法:
4.1操作方法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购买招标文件。
4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
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投标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5.1.1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费用
每个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领取文件”方式
详见-“5.2购买文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
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以及开户行许可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
说明“青岛食堂标书费”);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
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
行号:104303000022
银行帐号:475475081703
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
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
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具体操作请见诚E招网站-CA办理);CA
服务方需收取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4.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诚E招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
间8:30-17:30(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8:30前
5.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建议提前通过“诚E招”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
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
的提交。)
5
(2)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
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标段2.7万元,二标段0.9万元人民币的
投标保证金(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对应提交一份保障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
达指定帐户。
(3)收款账户等信息与本章4.2条款相同,须填写汇款附言:“山东法律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4日8:30;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https://www.chengezhao.com/)
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
解密完成后20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诚E招平台
客服热线。
7.2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人澄清及答疑均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招标人
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问。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平台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管网集团山东运维中心综合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名称: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油港二路八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新村;
邮编:221008;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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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诚E招客服电话:020-89524219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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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 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油港二路八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1.4招标项目名称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
1.1.5项目实施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1.4.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
质条件、能力、信誉
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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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1.10.
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
1
召开地点:
1.11分包■不允许,本项目严禁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2.
3
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企业标准、规章制度、澄清材料等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前5天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8日前,通过诚E招平台出书面澄
清(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通知所有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报价是否包含增值税金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报价要求”
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135.16万元(不含税价);二标段:49.65万元
(不含税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以澄清形式另行通知
□无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2.7万元,二标段
0.9万元
(3)银行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且应在投标
截止前一天下午16点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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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4)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原件装入信封并密
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必须将“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
截止时间前寄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1-19号华
东管道设计9院有限公司大楼11楼国家管网集团东部
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路程时间投标人自行考
虑),否则按照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密封信封上应
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以便开标后招标人寄回。银行保函原件的
扫描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表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公告要
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电子版U盘。 电
子版U盘内应含有不加密及可编辑版电子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因投标人电脑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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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投标人在解密时限内重新配置电脑环境或借用其他电脑
再次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60分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
2.投标人应持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章对其递交的投
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进行解密使用的CA不正确,且
在解密时限内没有完成解密的,不启用解密补救方案。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解密失败,成功开启的投标文件不足
三份时,本次招标工作终止。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提交电子版 U 盘文
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
号)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名称:
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5.1
(B)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开标程序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开标时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招标人按照诚E招平
台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完
成投标确认操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开
标大厅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保存记录。未按
要求参加并完成确认操作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并放弃
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 7 人,由招标人
代表 2 人、通过 国家管网集团评标专家库 随机抽
取的专家5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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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组成,技术专家3人,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与发布招标公告媒介相同。
公示期限: 3 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
□是
7.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提交中标金额的 5% ,由在中国境内
的银行开立的保函;以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等形式递交的
履约担保须以投标人名义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1)此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以网上电子版
文件为准。因投标人网络及操作等原因出现问题的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
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
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可随时登陆诚E招平台撤回投标文件。需要补充或修改投
标文件时,必须先撤回投标文件,然后补充或修改后重新
上传,并确认递交。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于网络带宽、众多投标人并发上载
等网络因素造成无法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完成投标事宜,建
议投标参考采取以下方式:①使用良好的网络环境,确保
足够带宽,特别是上行带宽。②由于电子招标投标过程完
全可以保证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会被解密,因此建议投标
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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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预留投标文件上传所需要的时间,尤其避免在接近截止
期之前才开始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③所有扫描
件和图片等电子文件,使用合适的分辨率,避免过高分辨
率造成文件过大。④建议证明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扫描相
关关键页,不一定对所有页做扫描,避免文件过大。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业主关注问题/
11.2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
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并放弃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
果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11.3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
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投标文件被
拒绝的风险
11.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 中标金
100万元
100~50
500~10
1000~5
5000万
1~5亿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标准如
下: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标段/标包分别计算并
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按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货物(物资)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
100万元以下1.5万元1万元1.5万
100~500万元1.1%0.7%0.8%
500~1000万元0.8%0.55%0.45%
1000~5000万元0.5%0.35%0.25%
5000万元~1亿元0.25%0.1%0.2%
1~5亿0.05%0.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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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
11.5解释权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
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
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
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1.6现场核查对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有权组织对其投标文件响
应的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服务能力及现场施工检验等
主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若有虚假或事实与投标
文件不一致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接受现场核查的
候选人在接到招标人核查通知24小时内,书面确认已接收
到核查通知,并明确接受现场核查负责人的信息及权限,
现场核查负责人应持身份证和有效授权证明,接受现场核
查。对现场核查结果,接受现场核查的负责人应当如实签
认核查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签署意见,对拒不签认
核查结果的中标候选人,默认认可招标人的核查结果。对
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场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将按综合评分
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安排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同样的审
查,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11.7评标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
他评价内容的分项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应遵循以下调整
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
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
“评分修正值”)替代;2.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
作否决处理后,认定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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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竞争,可以决定是否否决全部投标。决定否决全部投
标时需要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剩余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
或价格等方面明显缺乏竞争的理由或依据,未说明理由的
不能否决剩余投标,并应继续进行评审。
11.8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事宜及相应
证明材料,并保证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及来源的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 提出人不是所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
与所提出异议的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 所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
证的;
3. 所提出的异议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
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所提出的异议未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规定时间后提出异议的;
11.9不良记录近三年内,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投标将被否
决: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
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一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的。
11.10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包括:。
(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或
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
(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
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
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
(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
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
(四)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
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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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
(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
(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
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11.11其他5. 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如决定不参加投标,须在开
标时间前4日以书面形式发来邮件确认并说明原因。
6. 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须附页码(此条款不作为否决条
款)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财务、能力、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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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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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
次的。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被国家管网集团、山东运维中心取消准入资格。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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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
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19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投标人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在投标函中
进行报价。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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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
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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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
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承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
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
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
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
分册装订与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
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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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
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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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外包装是否完好,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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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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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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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
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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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百分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值分配原则为:技术标
占50%,商务标占50%。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
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原则
为兼投不兼中。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判断投标是否否决。
2.2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50分+商务50分。
评委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投标文件澄清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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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外。
3.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4.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
标段。原则上推荐每标段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推荐
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评审,如果同一投标人在1个以上标段中评分
排名第一,则按照评标顺序,原顺序第二的投标人上升至第一排名。上升第一排名后,若又
出现同一个投标人在1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情况,按上述原则执行,其余投标人排名
依次上升。【适用于划分标段的项目】
5.评分表
附表1初步评审表
附表2技术详细评审表
附表3商务详细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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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初步评审表
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确认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权利义务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
实施方案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条款规定

30
附表2技术详细评审表(50分)
序号评价项目评审标准得分
1组织机构投标人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是否有职
权清晰直观的组织机构图;优秀得4-5分,一般得
1-3分,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
5分
2现场管理代表情况平均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专科学历得
2分,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得1分,高中或者中专以下
不得分。
7分
平均年龄:平均年龄小于35岁得4分,35(含)
—40岁得3分,40(含)—45岁得2分,45(含)
-50岁得1分,50岁以上不得分。
3技术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全面,符合业主食堂业务需
求,能为业主就餐带来有力保障。内容全面的6-8
分;一般的3-5分;较差的0-2分;
18分
服务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及考核制度健全,可执
行性强,能够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并激励员工积极工
作;优秀的6-8分,有制度但针对性不强的3-5分,
较差或无制度的0-2分;
服务承诺: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精神文明、综治维稳保运承诺。积极响应
的2分,未响应或响应性差的0-1分;
4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
食堂业务外包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
上,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食
堂业务外包相关业绩加5分。本项满分10分。(应
提供合同主要页及盖章页复印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
的业绩不予认定)
10
5业主关注的问题1 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保障技术服务工作与原
来的技术服务单位无缝交接,确保技术服务质量不受
影响,优秀得4-5分,一般得2-3分,有明显缺陷或
不合理的得0分。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提升员工责任心、综合能
力素质,切实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优秀得2-3分,一
般得1分。
3 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将员工工资及时发放到
位,以及工资标准不低于投标文件预算,员工的劳保
服装、防暑降温品等配置到位,优秀得2分,一般得
1分,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
10分

31
【评价内容与分值为示例,各分公司可根据所辖管道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注:详细评审分数设定规则如下:
1.评分为区间分的,分值应连续且覆盖全区间,各档间分值不得重合。
注意,当评审项目为“XX方案、计划是否合理可行”、“XX文件编制水平高低”、“XX
技术规格书是否完整清晰”等主观评分项的,均应采用区间评分。
例:优秀得4(含)~5分;良好得2(含)~4分;一般得0(不含)~2分;差得0分。
不宜打区间分的,可分项给出明确的分数,如:相关业绩是否达到xx数量,符合得1分,
不符合得0分。
2.评分采用插值法的应详细说明计算方法。
设定最低价格分为Fmin,设定最高价格分为Fmax,最低评标价格为Dmin,最高评标价
格为Dmax,评标价格为Di。则Fi=Fmax-(Di-Dmin)/(Dmax-Dmin)*(Fmax-Fmin)。
3.评分采用排除法的,对有和没有某项业绩(或资质、能力)的得分均要作出说明。
例:有ISO9001认证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
4.采用计算法的,应设定最低分值,分值累进规则和最高分值。
例:近3年内组织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累计得10分。
5.排序法。
例:按照质保期排序,最长的得3分,其次得2分,再次得1分,其余得0分。
32
附表3
商务详细评审表(50分)
序号评审内容评标细则分值
1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可列入计算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总和/可列入
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
有5个(含5个)以上有效投标人报价时,去掉一个最高、
一个最低报价,剩余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有3-4个有效投
标人报价时,以有效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2价格评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25分;
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最高扣5分;
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出1%加0.5分,最高加5分。
不足1%的按照线性插值法计算。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0
3商务文件完整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范编制投标文件,与招标要求
一致的,符合得10分,存在以下问题将逐项进行扣分,在满分
的基础上直到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图文不清晰扣 0.2分/项;
投标文件没有详细目录,或有详细目录但没有具体页码的扣
1分;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业绩统计表的扣 1
分;
投标文件未连续编页的扣1分;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填写索引,未填写索引的扣1分,索引
指向页码不准的,扣1分。
2.各分项报价,合理得10分;每存在一项报价不合理,扣 1
分。
各项得分扣完为止。
20
总分50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

【乙方】
关于【青岛作业区食堂】的
业务外包合同(后勤类)
【】年【】月【】日于【合同签署地】
34
业务外包合同(后勤类)
本业务外包合同(后勤类)(“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2】年【9】月【】
日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签署。
甲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IT工业园A2楼】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邓彦】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作为平等的民
事主体,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业务外包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词语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甲方:指将日常经营中【食堂】委托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发包方。
1.2乙方:指具有本项目相应主体资格及资质,并签署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中出现的承包
人、服务商、服务单位等描述均指乙方。
1.3乙方人员:指已经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劳动者,经乙方按本合同要求优选并经甲
方备案后在本项目中提供服务的人员。本合同中出现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服务
人员”等均指乙方人员。
1.4其他服务方:是指除乙方以外在甲方场所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
组织。
35
1.5甲方代表:指在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6乙方代表:指在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由乙方派驻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负责人均视为乙方代表。
1.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8日或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第二章资质、服务内容及要求
2.1乙方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提供【食堂】服务。
2.2服务内容:【青岛作业区所辖区域及管线沿线输油及输气站提供职工就餐】等由主
合同及其附件1列明的内容。本服务内容包括与合同相关联的,为确保服务项目稳定、
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
2.3工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第三章履行期限及服务场所
3.1本合同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至【2023】年【9】月【30】日止。
3.2本合同服务场所为甲方指定场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变更服务场所。乙方对于类
似场所的安全性、适用性具有丰富的辨别经验,并承担与场所安全性、适用性等方面相
关的风险。乙方确认其已检查并认可所有服务场所及其他办公条件,如有正当理由认为
甲方指定场所不适合本合同约定的业务,乙方应自合同生效后【7】日内检查并于检查
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另行提供合适场所。如根据
服务内容不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可由乙方自行选择服务场所。
第四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项下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税率为【】%;不含
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合同价款的构成(包括单价)详见
附件1。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依据,并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最终
审定的金额为准。
4.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
应的调整。
4.3本合同价款系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
料设备、HSE费用、服务费、税金、规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
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6
4.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如无法按照本合同附件1
的约定确定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4.5由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考核合格后,按照下列第【3】条约定,
以【银行转账向乙方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
(1)一次总付:在乙方的所有工作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
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后的
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
第一期付款:在【】后(填写付款条件或时间)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价
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期付款:在后(填写付款条件或时间)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
末期付款:乙方全部工作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结算后的合同价款。
甲方每次付款的前提是乙方本阶段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
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税法要求,甲方有权
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且不承担本合同第十七章约定的违约责任。
(3)按【月】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按【月】
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款项;全部工作完
成,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结算后的合同款项。
(4)甲方每次付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
发票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税法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
且不承担本合同第十七章约定的违约责任。
(5)其他支付方式:【/】。
4.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结论返还多结算的款项。
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不含税】合
同价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接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返还多结算款
项的,甲方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讨。
4.7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7
4.8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91370000312968627E】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石化新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1602007309200003937】
税务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15002号】
财务电话:【】
第五章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与考核
5.1根据业务外包的服务内容,本合同业务外包项目的服务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2。
5.2根据服务标准,本合同业务外包项目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
5.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应满足本合同附件2的标准。甲方根据服务标准、考核办法
及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及
附件要求,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执行甲方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
5.4对不符合服务标准的工作,甲方有权拒接受或通过验收,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采
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人员、设备、设施及工作条件
6.1【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工作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4。】
6.2甲方委派【】担任甲方代表,负责外包业务的综合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授权其代
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并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
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签字。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提前【7】日书
面通知乙方。
6.3乙方委派【】担任乙方代表,负责乙方承包业务的综合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如乙方代
表怠职或不称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适格的代表。如乙方认为需更换乙方代表的,
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
乙方代表的简介和管理经验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乙方代表。
乙方擅自更换乙方代表的,应按照本合同第16.7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5。乙方就履行本合同提供的任何材料、设备
及设施应该:(1)安全且符合相关标准;(2)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要求;(3)
不得构成对任何第三方专利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的侵犯。
6.5乙方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详见本合同附件6。乙方提供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应包
38
括所有管理人员职位、姓名和主要人员简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外包业务配备能够完
成本合同服务的人员。乙方应确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乙方人员建立合法
的劳动关系,并依法依约支付劳动报酬,为其办理保险,并应确保他们享有所有合法权
利。
6.6乙方负责对其人员的人事、行政、工资、安全教育、上岗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乙
方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合同业务相关的资格/资质。按照附件6中配备的人员,乙方应向
甲方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直至完成整改。
乙方应当自行处理与其人员之间的任何纠纷、争议。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6.7乙方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劳务等,系基于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乙方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甲方在任何意义上均
非乙方人员之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乙方人员亦非甲方员工或劳务人员或乙方派遣到甲
方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甲方因出于对外包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和便利乙方人员实施本
合同服务之目的而向乙方人员提供的出入证、工牌等相关证件及工作服等物品,以及乙
方人员着装等,都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成立劳务派遣关系。
6.8【为保证项目的稳定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招标项目中乙方应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人数或
比例,优先招聘本项目原有熟练工。】
第七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7.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建立适应和满足本外包业务需求的管理模式和制度体系,并承诺在
本合同签订后,将甲方与本合同项下的外包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统一要求等进行制度
性转化,同时采取各种合理的措施,保证乙方对乙方人员形成有效的内部制度约束,防
止乙方人员发生任何违章操作、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甲方及其它服务方正常工作秩序
的行为,保障甲方生产运营安全稳定,保护现场及临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7.2乙方应按项目需求工种选配具备技能和资质的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理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若甲方检查乙方工作时
发现其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及时按照要求整改。
7.3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服务中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
7.4乙方应保障乙方人员工资及时结算支付,不得拖欠乙方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乙方人员
工资情况并导致甲方代为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
扣除。乙方所付的工资标准及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各种福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或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人员办理国家
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
39
7.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乙方人员不得在构成甲方生
产装置和办公设施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或周边,搭建或保留任何临时或
永久的居住、生活场所。
7.6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乙方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乙方应建立自身的急救程序,
并应对所有必需的健康、卫生要求以及传染病预防做出适当安排。
7.7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维护和事故预防工
作,并按照岗位需求配备所需要的全部物资。
7.8乙方保证相关人员按照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程。乙方保证对作业人员针
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持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
7.9任何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将事故详情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
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人员以及财产损坏等情况的报告。
7.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包含其关联方),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7.11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乙方不曾也不会雇用已被相关职
能部门禁止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人员。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或乙方的任何人员被
取消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格,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承认,该资格的取消
可作为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或者解除本合同的正当理由。
7.12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真实、准确、详细地记录、保存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账单、工作记
录及其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薄册、方案、数据、图纸等。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
方后,随时对前述该等文件进行查阅。
7.13甲方有权对乙方参加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
7.1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生产经营及本合同项下外包业务
的实际开展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7.1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所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条件。在乙方工作经甲
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第八章保险
8.1甲方应为其相关人员和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资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8.2【乙方应当为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设施等办理财产险,服务现场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
8.3乙方办理的保险自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应当持续有效。
8.4在提供本合同外包服务或工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述保单的复印件。如乙方未能提
供所要求的保单,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工作或者暂缓支付合同价款而不
视为违约。
40
8.5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并将有关理赔的详细过
程和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6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理赔失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评估有关损失,并从应支
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8.7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九章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保证,
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9.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
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
费、鉴定费、法院或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
9.3乙方承诺将独立承担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自行提供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实际占有、管理
或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财产损害风险以及乙方人员的人身损害风险,并防止和保
护甲方因上述风险而受到乙方人员或任何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对甲方主张的索赔、处罚
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如甲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全
力配合甲方处理上述索赔、处罚或起诉,并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的所
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
全部直接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法院或
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章保密
10.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合同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
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
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它材料
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合同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
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
10.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除外;
(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41
(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0.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10.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之保
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
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
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10.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
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
消除相关影响。
10.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
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
律责任。
10.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而查阅、复制,或在制作
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
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
10.8若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
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
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10.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并负责消除影响。
10.10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
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10.11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
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第十一章农民工工资保障
11.1乙方若在本合同项下使用农民工的,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
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该书面承诺作为甲方向其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
11.2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不含税】合同价款的【5】%,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
42
农民工工资。
11.3乙方取得合同款项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
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乙方
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
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
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11.4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
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根据甲方
要求进行整改。
11.5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
第十二章健康、安全与环境
12.1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签署《业务外包HSE管理协议》
(详见合同附件7)。
第十三章诚信合规
13.1为防止利益输送等腐败情况发生,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内部合规需要,
要求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向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企业基本信
息填报表。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充分了解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此要求对
维护公平市场竞争、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法纪的重要程度。双方确认,承
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隐瞒、未完整、充分披露基本信息填报表所要求填报相关事项的,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合同相对方
赔偿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失。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
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14.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
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
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
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14.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
43
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
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
责。
14.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为避免疑
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引起的损失除外)。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作期限由
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延误的服务期相应顺延。
14.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
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
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章通知与送达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
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1)【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甲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2)【】(乙方名称)
联系人:【】
44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15.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
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
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15.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
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
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15.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
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
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
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16.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场地及设备设施的,甲方应负责继续履行合同,提供
约定条件,顺延合同期限,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延迟支付部分【1】%
的逾期违约金。
16.5若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如拖欠乙方人员工资、产生生产事故等,损害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6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存在转包、擅自分包其工作内容或挂靠情形的,每发现一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含税】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补偿
45
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或停止
挂靠并停工整改。乙方未执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不含税】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继续提供服务,已完成的转包或擅自分包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实际服务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6.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乙方代表,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的乙方代表的,应
按照本合同附件7:《业务外包HSE管理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6.8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形,乙方按照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
16.9乙方未满足本合同第6.4、6.5、6.6、7.2或7.12条的规定且经甲方通知后【7】日内后
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安排第三人承接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
全部工作,或采取其他临时替代性方案,或根据本合同第18.1条第(4)款解除本合同。
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赔偿。
16.10任何一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在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支付;逾
期未支付的,如是乙方违约,则违约金在应收取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如是甲方违约,
违约金在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时一并支付。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7.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17.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后【】日内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应将争议提交共同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共同的股东单位进行调解。】
17.3如果争议发生后【】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应通过以下第【2】种方
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将争议诉至【】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7.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提交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本
合同附件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章合同解除
46
18.1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外,本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
响,本合同项下乙方停工超过【10】天,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
意见;
(4)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就乙方于该解除日之前
已经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向乙方进行支付,并酌情对乙方直接损失予以
相应补偿。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甲方书面要求其限期整改,乙
方在该期限届满后仍未开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6)乙方在一个考核期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8.2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即解除。合同的解
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8.3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账单、工作记录及其它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所有薄册、方案、数据、图纸等交付给甲方。乙方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做好
交接手续。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与变更
1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1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
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必要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章其他
20.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7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业务外包合同》(编号:【】)之签署页)
甲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8
附件一: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山东运维中心青岛作业区本部及管道沿线食堂业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青岛作业区所辖区域及管线沿线输油及输气站提供职工就餐。其中位于黄岛区职工约220人、
莱阳5人、威海9人、烟台10人、泊里10人。
49
附件二:费用构成
序号费用项目食堂业务外包费用
(元/年/人)
备注
工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
薪酬、五险一金、津
补贴等
工资相关费用
其他费用
劳动保护费
人身意外伤害险
通讯费
管理费用
增值税税率: %
人数
合同总额(不含税)

50
附件三:技术服务工作要求
一、食堂工作人员服务要求
外包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女性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规定工
作年龄,男性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规定工作年龄;诚信良好,无犯罪记录;需
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二、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1服从配合甲方的管理;
2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要求;
3坚守岗位,遵守公司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4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配的工作;
5注意个人卫生,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
三、服务质量要求及处罚
1质量目标:乙方保证对甲方的服务井然有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甲方体
系文件规定标准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进
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乙方须承接甲方当前在用且自愿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食堂服务人员,在此基础
上,按照甲方对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提供服务人员。乙方在提供满足甲方对技术服务人员要
求的基础上,与甲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三个月内不得更换、调整、增减人员(甲方要求除
外)。三个月后,确因工作需要,乙方需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辞退、调整、更换时,须提前
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乙方对人员进行辞退、调整、更换等,造成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岗位技能等级实
际情况与中标时不一致的,由甲方根据技术服务人员实际岗位技能等级情况,按照招标报价
中相关岗位人员单价进行费用结算。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超出甲方最低要求的,甲方不
额外向乙方核增费用;服务人员数量低于甲方最低要求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实
际服务人员费用结算。
3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对技术服务人员的定期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身体状况、岗位
履职、工作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需自接到甲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书面通知
之日起10日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未及时更换的服务人员费用在结算时不予计
取;因乙方未及时更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在甲方进行技术服
务人员进行增加、辞退、调整、更换时,必须提前1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
施。
4乙方负责自身所有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发
放、保险缴纳、培训取证、权益保护、劳动仲裁等。
5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失误或故意造成甲方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等重大损失的,
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向服务人员要求索赔。
6乙方配备的人员既要满足甲方车辆驾驶需求,也要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各项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
7乙方需制定履约期内各类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含完善的应急组织机
构和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保证协助尽快落实安全责任划分、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51
附件7: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协议
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协议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52
甲方:国家管网集团山东运维中心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了
确保青岛作业区2022年食堂业务外包项目的安全进行,确保甲乙双方人员的安
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石
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定义及解释
1.1HSE:指健康、安全与环境。
1.2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
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1.3违约、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
规规定、标准规范、规章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
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
1.6迟报:报告HSE事故或信息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1.7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HSE信息内容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
1.8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重要HSE信息内容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相关内容。
1.9瞒报:故意隐瞒重要HSE信息或已经发生的HSE事故,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
1.10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健康安
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等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规定水平内所采取的措
53
施的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
1.11乙方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或乙方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
理、HSE负责人(安全总监)。其中项目经理、HSE负责人(安全总监)为不可替换管理人
员,不得随意替换。其他管理人员的替换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比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青岛作业区食堂业务外包
2.2项目地点:青岛作业区所管辖的黄岛区、莱阳、威海、烟台、泊里输油及输气站
2.3项目内容:为青岛作业区所辖区域及管线沿线输油及输气站提供职工就餐。其中位
于黄岛区职工约220人、莱阳5人、威海9人、烟台10人、泊里10人。
3.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因素
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可能存在以下(但不限于)风险及危害,乙方应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预防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
识别和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严格执行、实时管理、持续改进,防止发生任何安全环保事故。
3.1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井喷(储气库),以及放射或腐蚀性物质、油气燃料等易燃
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2自然灾害(包括洪汛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
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3.3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
项目服务事故;在项目服务或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
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损坏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3.4从事高风险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用电、吊装、盲板抽堵、动土、高处作业等)、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作业,以及在地质灾害区域内作业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危害事故。
3.5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危险、工艺方法或流程瑕疵、管理
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危害。
3.6项目服务有可能在传染病高发区和存在地方病地区。
3.7因民族宗教事件、企地纠纷、新闻危机、群体性聚众上访事件、公共卫生和其它治安事
件等引发的危险、危害。
54
3.8其它可能存在的危害。
4.HSE标准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HSE标准,若此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
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强制要求的,乙
方也应一并执行。对于本协议未列明但应适用的其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管网集团的相
关规定,乙方也应严格遵守。
4.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2国家健康、安全与环境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4.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
4.2.2《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4.2.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
4.2.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4.2.5《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
4.2.6《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
4.2.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
4.2.8《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
4.2.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
4.2.10《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SY4208);
4.2.11《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
4.2.1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186);
4.2.13《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SY/T6524)。
4.3地方政府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4.4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管网山东运维中心及甲方相关HSE管理规定。乙方确认已知晓、理
解并遵守前述管理规定。
4.4.1国家管网集团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4.4.1.1国家管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4.4.1.2国家管网集团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4.4.1.3国家管网集团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管理暂行办法;
4.4.1.4国家管网集团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4.4.1.5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QHSE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55
4.4.1.6国家管网集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及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4.4.1.7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4.1.8国家管网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规范;
4.4.1.9国家管网集团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暂行规范;
4.4.1.10国家管网集团特种设备管理暂行规范。
4.4.2国家管网集团山东运维中心及甲方的HSE管理规定。
5.对乙方HSE总体要求
追求“零缺陷、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HSE管理目标。
5.1HSE目标
5.1.1安全生产(S)管理目标
损工伤害率≤1(杜绝亡人事故);
总可记录伤害率≤2(杜绝亡人事故);
百万公里交通亡人事故率:0;
杜绝工业生产亡人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亡人事故、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
故,有效遏制一般B级及以下工业生产事故事件。
5.1.2环境(E)管理目标
杜绝一般事故及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和水土流失事件。
5.1.3职业健康(H)管理目标
不出现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确诊病例和流行事件;杜绝因职业病、传染病、流行病等导致
员工死亡事件,以及因员工心理问题引发的意外伤害事件;
杜绝3人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
杜绝出现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病暴发和流行事件。
5.2HSE管理理念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质量为本、预
防为主、全员履责、持续改进”HSE管理理念,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5.3严格遵守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工程建设十八条禁令及HSE管理十二项
规则、应急管理五项规定
为确保HSE目标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规范人员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严格遵守国家管
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工程建设十八条禁令及HSE管理十二项规则、应急管理五项
56
规定。
5.3.1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5.3.1.1严禁在岗饮酒、酒后作业;
5.3.1.2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携带火种和非防爆手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气场所;
5.3.1.3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5.3.1.4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涉水作业不穿戴救生衣;
5.3.1.5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5.3.1.6严禁无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带压密封等特种作业;
5.3.1.7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
使用非防爆设备;
5.3.1.8严禁未进行风险辨识开展作业、未进行危害因素分析实施工艺变更;
5.3.1.9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对承包商以包代管不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5.3.1.10严禁包庇违反禁令责任人。
5.3.2工程建设十八条禁令
5.3.2.1项目管理
1)严禁擅自变更关键管理人员;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3)严禁擅启施工、擅行变更;
4)严禁填报虚假工程资料;
5)严禁违规建设和投运;
6)严禁工程款挪作他用。
5.3.2.2质量管理
1)严禁无资质提供产品和服务;
2)严禁违法适用标准设计和招标;
3)严禁无资质人员执行专业管理和检查检验检测;
4)严禁工程物资未验先用,严禁不可收回物资紧急放行;
5)严禁使用未校验或校验过期检测设施;
6)严禁隐蔽工程未验隐蔽。
5.3.2.3HSE管理
57
1)严禁违反HSE管理准则;
2)严禁无资质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严禁无许可、无预案、无培训、无监护执行危险作业;
5)严禁使用未经鉴定或检测的特种设备;
6)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事件。
5.3.3HSE管理十二项规则
1)生产区域或潜在影响生产的区域内动土作业必须得到批准;
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许可;
3)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4)危险、环境或社会敏感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5)有限空间、投产置换、维抢修等高危作业必须进行气体含量检测;
6)作业前检查能量隔离情况,并使用防护设备;
7)作业过程必须严格监控,有效消除作业安全风险;
8)取消或关闭安全关键设备之前需获得批准;
9)遵守旅程管理规定,系安全带,严禁接打手机或超速;
10)遵守吊装程序,严禁在起吊物品和起重机械吊臂下行走;
11)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
12)工作或驾驶时禁止饮酒或使用违禁药物。
5.3.4应急管理五项规定
5.3.4.1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岗位应急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5.3.4.2重点岗位必须持应急处置卡上岗作业,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3.4.3高危作业必须同时落实应急措施,应急准备进入临战状态;
5.3.4.4现场应急物资装备及设施配备必须齐全、管用;
5.3.4.5紧急逃生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盲目组织抢险。
5.4乙方在所承担项目中负有HSE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确需分包的非主体工程应落实属地管
理原则,实施对分包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5.5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职业卫生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资质、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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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乙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管网集团的规定,
建立、健全相应的HSE管理体系,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乙方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
5.7严格执行业主单位高风险作业管控要求
5.7.1执行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空、起重等特殊作业以及管道清管、管道试
压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5.7.2执行隔离、锁定要求,以及措施的落实;
5.7.3执行远程视频监控、智能动态识别等技术手段的有效应用;
5.7.4执行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重要高风险作业进行业主及施工单位现场“双监护”,
现场监护人员持证上岗;
5.7.5执行周末、节假日及特殊时段高风险作业活动的升级管理。
5.8乙方应当加强作业风险识别,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高风险作业前必须
进行工作安全分析(简称JSA),按照"谁安排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作业人员
识别每个步骤存在的危害因素,对识别出的危害,从技术、管理和个体防护措施方面采取有
效的预控措施。
5.9遵照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施
工作业与生产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实
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
5.10甲方油气设备设施运行重要区域,对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监控画面清晰、无死
角,确保能在发包人指定监控系统实时查看并能回看90天内视频,施工期间所有视频资料
需留存归档。
5.11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岗位应急培训;现场应急物资装备及设施
配备必须齐全且管用;重点岗位必须持应急处置卡上岗作业,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高危作
业必须同时落实应急措施,应急准备进入临战状态;对紧急逃生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盲
目组织抢险。
5.12乙方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入厂(场)前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甲方有关规定的培训,重点培训项目执行的规章制
度和标准、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将培训和考试记录报送甲
方备案。
5.13乙方应按照业主单位规定和要求办理全部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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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需要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调。
6.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
6.1在项目服务承包期间,因甲方工程设计、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乙方对本协议第3条所
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2主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对本HSE合同第3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或因乙方未能按
照本协议约定履行HSE相关承诺和义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甲方和
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在未向甲方交付项目服务工程前,因工程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非
主体工程),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
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责任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赔偿受损害的
主体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6.5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项目服务作业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
6.6其它。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HSE组织机构并履行HSE职责,严格执行HSE法规、标准,遵守甲
方HSE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7.1.2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
调整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7.1.3有权对乙方HSE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维护情况,现场HSE情况,以及乙
方做出的与HSE管理有关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4有权对乙方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业务作业,
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整改。甲方的检查不减少乙方的HSE管理责任。
7.1.5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1.6有权要求乙方保护项目服务所在地及周边的道路、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
7.1.7有权对乙方不按专项评价和批复(备案)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擅自变更设计或方案
60
的,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7.1.8有权对于不符合条件或项目服务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弄虚作
假,对在项目服务中存在“三违”现象的各级HSE管理人员予以清退。
7.1.9在有可能造成危害生产操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危险
作业或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域。
7.1.10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环境事故和事件,有权对乙方造成安全事故进行处罚和停
工整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有权对乙方造成环境事件实施污染治理,并符合地方要求,对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7.1.11有权组织或参与调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按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对事故
责任进行认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7.1.12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HSE的管理规定,对乙方HSE
管理过程中任何偏差,要求乙方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对乙方的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考核。
7.1.13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交HSE工作总结、安全环保资料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对乙方
安全生产、资质、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备案。
7.1.14有权核查安全生产费专项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费支付流程按甲方付款程序进行。乙
方未经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
7.1.15有权在竣工验收时进行HSE审计验收,验收不合格者,有权不予结算,直至验收合
格。
7.2甲方的义务
7.2.1贯彻落实国家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7.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制定的HSE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7.2.3向乙方明确项目服务输油站(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中
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
7.2.4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最新的业务服务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
HSE管理规定。有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服务作业情况相关的作业资料的义务,必要时专门就甲
方制度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宣贯。
7.2.5根据主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保障和职业危害防护的设施
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材和物资。除本条款约定甲方负责提供之外,其余为
保障劳动安全和防护职业危害需要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材和物
61
资一律由乙方负责提供和完成。
7.2.6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向乙方传递有关安全管理信息。
7.2.7将乙方纳入甲方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
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7.2.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输油站(作业区)第三方安全的,
甲方应组织乙方与该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2.9对乙方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7.2.10应按主合同规定的付款计划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及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费用。
7.2.11对乙方提供的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
7.2.12检查、审核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合同执行期间HSE管理体系实施情况。进行职业病
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护设施等HSE验收工作。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对甲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8.1.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业务服务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
HSE管理规定。
8.1.3在项目服务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8.1.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需要的安全条件和环境;有权拒绝进入
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作业。
8.1.5参与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对甲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
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建
议,甲方不得因此对乙方进行合同考核。
8.1.6有权询问和了解乙方工作范围内现实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8.1.7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
意见。
8.1.8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
险。
8.1.9有权使用、享受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劳动保护条件。
8.1.10在提出明确依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违反相关标准或未经审批的甲方项目服务要求。
62
8.1.11有权对进入项目服务作业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权禁止无相关施工或作
业资质的甲方人员在施工作业现场作业。
8.1.12其他。
8.2乙方的义务
8.2.1乙方应于进场前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其中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2名,人员名单
除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岗位等基本信息之外,还应包括专职或兼
职安全员人数、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各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资格证、操作证、上岗证等)、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成绩记录、应急演练记录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人
员资料和信息。
乙方指定的现场安全工作负责人为任永鹏,负责接收甲方的安全工作指令、整改通知和
考核监督,并领导、组织、实施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乙方现场负责人为乙方安全生产的现
场第一责任人。
对于甲方认定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或能力欠缺的人员,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
涉及为甲方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人员变化的,需按照甲方变更管理相关要求执行。乙方员工应建立安全环保责任制,通过层
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确保责任指标级级传递,发生问题能追责到每一层级。
8.2.2乙方应熟悉并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具备识别、控
制与乙方工作范围有关的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乙
方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
上岗的,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乙方除熟悉甲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外,还应将乙方在生产现场实施的内部制度交甲
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现场实施的内部制度与甲方制度衔接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乙
方内部制度和甲方制度不一致或乙方工作标准低于甲方时,按甲方的制度执行。
8.2.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定期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乙方应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应在每年12
月31日前(具体日期由甲方提前10日通知)由乙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向甲方做年度安全生产
述职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底前向甲方报送当月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可合并为一份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乙方安全生产例会和乙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
情况、乙方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和考核情况、乙方安全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甲方通
63
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8.2.4乙方开展工作权限范围内的危险性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用电、吊装、盲板抽堵、
动土、高处作业等),应提前将作业方案报甲方审核,在作业人员具备资质和作业条件,符
合甲方管理、审批规定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危险性作业时,乙方应派人现场管理。
8.2.5乙方在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
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
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
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8.2.6自行定期组织并配合甲方每年度定期组织的应急演练。熟悉与乙方工作内容有关的安
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8.2.7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对甲方单位发生的涉及本项目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
8.2.8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及时向甲方报告,
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8.2.9乙方应配合甲方主导的涉及项目的事故事件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掌握的信息和情况,
不得隐瞒和保留。
事故调查完成后,按照事故责任归属,按乙方规定及甲方建议,对事故事件责任人员、责任
单位进行追责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给甲方。
8.2.10乙方应建立项目相关人员的问题追责机制,对违反合同约定或自身管理规定的事项,
应层层追责,追究各级管理责任、直接责任。
8.2.11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人员,除应履行本协议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甲
乙双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9.履约保证金
9.1主合同中未约定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履约担保的,或者主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履约担保总金额低于项目合同总价5%的,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
日内,向甲方账户补充支付履约保证金,以使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履约担保
总金额等额于项目合同总价的5%,并于项目到期且双方结算完毕后无息退款。
9.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中、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履约保函中或其他任何履约担保中扣留相应的违约金、罚款或甲方损失金
额,亦有权要求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罚款或甲方损失金额。乙方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函或其他履约担保总金额不足本协议约定数额时,乙方应于十日内补足,乙方拒
64
不补足的,甲方有权计收违约金,直至有权选择单方解除项目合同。
10.事故的应急救援、信息报送与调查处理
10.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
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0.2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及时向甲方和地方
政府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统筹和办理事故后续处理事宜。严禁迟报漏
报谎报瞒报一切安全、环境事故和事件。
10.3乙方发生HSE事故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管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管网集团环
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管网集团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立即进行现场救护处置及事故上报,迅
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应同时
满足国家和甲方关于事故管理要求。重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
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乙方拖延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
据等行为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抢救,并提
供便利条件。事故应急抢险、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5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对事故进
行调查和责任认定。
10.6乙方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
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抄送甲
方。
10.7乙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露等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
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
理。
10.8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存在HSE问题或隐患,则
有权勒令乙方停止施工作业,直至依法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0.9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快予以治理,必要时应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
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报甲方审核。
10.10乙方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国家管网集团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乙
65
方发生的一般A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并进行登记,报甲方备案;
乙方发生的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开展调查。事故
的处理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
10.11乙方应在完成事故调查之后,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
理,最后形成统一的调查报告,上报甲方。
10.12乙方应认真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管理上的疏漏,完善事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警示活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甲方备案。
11.违约责任及处理
11.1对履行主合同期间发生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
形之一:
11.1.1未按相关规定设置HSE管理机构,未配置专职HSE管理人员;
11.1.2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11.1.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1.1.4违法分包或转包;
11.1.5项目开始前,未按要求向分包商提供与分包作业相关的资料,致使分包商未采取相
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1.1.6未对施工分包商进行HSE审核或审核不合格;
11.1.7未定期开展对员工的HSE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11.1.8提供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或劳动防护用品;
11.1.9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甲方相关要求;
11.1.10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1.11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1.1.12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11.1.13HSE监督检查不到位;
11.1.14作业区域安全防护存在缺陷;
11.1.15对现场识别出的HSE风险未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11.1.16对检查的HSE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
11.1.17对两个以上施工分包商在同一施工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未进行有效协调和组织;
11.1.18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1.1.18.1未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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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2承租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大型机械设备;
11.1.18.3使用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拆卸;
11.1.18.4操作人员误操作或使用没有特种作业许可证人员上岗。
11.1.19乙方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11.2因乙方原因带来的HSE责任风险(包括刑事、行政处罚或民事纠纷),给甲方和第三
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损失自担。
11.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
11.4甲方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检查,根据乙方在其责任范围内发生的HSE不符合项
予以罚款,HSE不符合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较大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三类,由甲方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HSE不符合项类型,基本特征如下:
11.4.1一般不符合项
未严格执行国家、国家管网集团、甲方及本项目HSE管理相关规定,但对人员安全、职
业健康和施工环境未形成中风险,风险等级定义为低风险。
11.4.2较大不符合项
11.4.2.1未执行国家、国家管网集团、甲方及本项目HSE管理相关规定,HSE管理体系受控
的能力降低;
11.4.2.2违反国家、国家管网集团、甲方及本项目HSE管理相关规定,对人员安全、职业
健康和施工环境构成中风险;
11.4.2.3发现5项以上一般不符合项,每5项一般不符合项为1项较大不符合项;
11.4.2.4未对已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进行有效整改。
11.4.3严重不符合项
11.4.3.1严重违反国家、国家管网集团、甲方及本项目HSE管理相关规定,HSE管理体系运
行失效或导致体系受控能力的严重降低;
11.4.3.2严重违反国家、国家管网集团、甲方及本项目HSE管理相关规定,对人员安全、
职业健康和施工环境构成高风险、极高风险;
11.4.3.3未对已发现的较大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11.4.3.4发现5项以上较大不符合项,每5项较大不符合项为1项严重不符合项;
11.4.3.5对事故或隐患进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11.5乙方违约处罚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通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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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千分之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本协议第11条中明确具体处罚方式的,
以具体处罚方式为准执行。某一行为违反本协议多个处罚条款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时适用多
个处罚条款。对乙方的罚款、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到期或将到期的任何应付款中扣
减。
11.5.1乙方的不符合项处罚标准
11.5.1.1两次检查均发现存在同类别较大不符合项的或一次检查发现存在严重不符合项,
对乙方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例会中通报。
11.5.1.2连续两次以上检查均发现存在同类别较大不符合项或严重不符合项,有权对乙方
HSE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本项目范围行文通报,并有权对乙方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罚款。
11.5.1.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整改完成的,有权对
乙方每次每项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行文通报,经济处罚措施直至整
改完成。
11.5.2乙方违反资源管理处罚标准
11.5.2.1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
(1)擅自替换项目经理、HSE负责人(安全总监),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将乙方
纳入不再合作供应商名单,予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同时在甲方所属项目通报,3年内不
得参与甲方的项目。
(2)擅自替换项目其他不可替换管理人员,有权在3年内拒绝该项目经理及被替换人
员参与甲方的项目,并有权对每替换人次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通报。
(3)乙方管理人员替换变更数量达到总管理人数的40%,予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
同时在甲方所属项目通报。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HSE负责人(安全总监)、机组长擅
自离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超过7天,或在甲方/监理组织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请假擅
自离开施工现场,首次出现上述情况,予以警告并通告乙方单位;再次出现,有权对违反人
员提出替换要求,并有权对乙方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通报。
(5)未设置HSE管理机构、配置专职HSE管理人员,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HSE
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项目部(分部、监理)责令整改,并对乙方予以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
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通报;逾期未整改的,停工整改,处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同时在
甲方所属项目通报;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并将其纳入不再合作供应商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的项目。
68
(6)乙方因单位变迁、整合、建制改变,个人因职务升迁、解除劳动合同、重大疾病
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管理人员变更,经甲方同意,不予处罚。
11.5.2.2乙方未按照投标承诺派遣施工资源
(1)未按照投标承诺派遣施工各工种人员和设备资源,甲方予以书面警告,乙方给予
合理解释并提交解决方案。
(2)施工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
员和设备资源进行更换。
(3)上述情况一个月内未能解决的,有权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有权对乙方执
行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罚款,向项目范围内参建方和乙方上级部门通报。
11.5.2.3乙方违章指挥处罚标准
(1)存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发现一次,对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在例会中进行通报,并
有权对乙方不超过3万元罚款。
(2)发现两次及以上,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管理人员,通告乙方单位,并有权对乙
方不超过5万元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行文通报。
11.5.2.4乙方违反HSE信息及资料管理要求处罚标准
(1)存在报告信息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报表质量不合格情况1-3次,对填报人
口头沟通,乙方应及时纠正问题,并有权对乙方不超过1万元罚款和在例会中通报。
(2)存在报告信息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报表质量不合格情况4-5次,对乙方进
行书面通报,乙方应及时纠正问题并提交书面改进措施,并有权对乙方不超过3万元罚款和
在例会中通报。
(3)存在报告信息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报表质量不合格情况6次以上,有权对
乙方当月不超过5万元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行文通报。
(4)存在项目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情况,有权对乙方不超过10万元罚款和在本项目范围
及向乙方上级部门通报。同时对于因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所造成的管理决策失误、经济损失等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1.5.2.5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HSE事故处罚标准:
因乙方原因发生HSE事故,除按照国家管网集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外,有权根据事
故严重程度对乙方再行经济处罚,有权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乙方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1)每发生一般事故C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乙方罚款20万元或合同金额的1%,以高者计算。
69
(2)每发生一般事故B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下中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乙方罚款50万元或合同金额的2%,
以高者计算。
(3)每发生一般事故A级1起(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一般环
境污染事件1起,对乙方罚款100万元或合同金额的3%,以高者计算,并将乙方纳入不再
合作供应商名单。
(4)每发生较大事故1起(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1
起,对乙方罚款200万元或合同金额的4%,以高者计算,并有权解除主合同,并将乙方纳
入不再合作供应商名单。
(5)每发生重大事故1起(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
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
起,对乙方罚款300万元或合同金额的5%,以高者计算,并有权解除主合同,并将乙方纳
入不再合作供应商名单。
(6)每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件1起,对乙方罚款500万元或合同
金额的6%,以高者计算,并有权解除主合同,并将乙方纳入不再合作供应商名单。
(7)对乙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将按事故等级进行双倍罚款。
(8)发生HSE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数额向乙方索赔,并有权再向乙方追
加不超过损失数额的索赔。
11.5.2.6对乙方违规的其他处罚标准
(1)对于重复出现的同一类问题,可以对乙方累加处罚。
(2)违反法律法规或因其它过错,发生被媒体(包括国内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主办的
媒体,以及其他国内外主流媒体)报道,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
国家管网集团和甲方声誉造成损害的事件,有权向乙方单位进行通报,并有权解除主合同。
(3)对违反本协议发生停止作业整改等处理行为,所引起工期延时等情况,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乙方违法分包或转包,或乙方将本协议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乙方系挂靠在第三方处承担协议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
70
11.5.2.7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限额
项目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金总额与罚款总额合并不超过项目合同总价的30%。如果甲方实
际损失超过项目合同总价的30%,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不受前述项目合同总价的30%
的限制。
11.6为明确起见,本协议项下的罚款性质为违约金,为便于合同执行,将罚款事项单独列
明。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
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
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12.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
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
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协议进行协商,协
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协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
另一方。本协议自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
13.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的期限一致。
14.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
除、或终止。
15.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16.通知
16.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协议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
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的,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于
71
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邮箱或手
机显示邮件、短信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的,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
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
16.2在紧急情况下,一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发出通知,该通知与书面形式的通知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接收方在收到后立即视为送达,但通知方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补发相关
内容的通知。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式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17.附则
1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相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7.3本协议总份数及合同双方持有份数与主合同规定的份数相同,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正文完―――――――――――――――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72
年月日年月日
73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食堂业务外包服务,承包方需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满足招标人25。
一、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人员数量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承接招标人现有的且自愿继续为招标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的人员,在此基
础上提供食堂工作人员数量至少为15人。
2HSE管理要求
符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HSE管理体系要求,与招标人签订HSE管理协议。
3服务要求
服从配合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公司纪律,按
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配的工作;注意个人卫生,
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
4服务质量要求及处罚
4.1质量目标:中标人保证对招标人的服务安全、规范、有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行
业规范及招标人体系文件规定标准要求,保证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人员队伍稳定。否则造
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且有进一步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
利。
4.2中标人须承接招标人现有的且自愿继续为招标人提供食堂服务的食堂工作人员,在
此基础上,按照招标人对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提供服务人员。中标人在提供满足招标人对食
堂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与招标人签订食堂外包合同后前三个月内不得更换、调整、增减
人员(招标人要求除外)。三个月后,确因工作需要,中标人需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辞退、
调整、更换时,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中标人对人员进行辞退、调整、更换等,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报价中相关岗位人员单价
进行费用结算。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超出招标人最低要求的,招标人不额外向中标人
核增费用;服务人员数量低于招标人最低要求且经过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
实际服务人员费用结算。
4.3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开展对技术服务人员的定期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身体状况、
岗位履职、工作质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需自接到招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
员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未及时更换的服务人员费用在结
算时不予计取;因中标人未及时更换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
对为招标人技术的服务人员进行增加、辞退、调整、更换时,必须提前10日书面告知招标人,
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4
4.4中标人须与为招标人提供的食堂工作人员(包含招标人现有的且自愿继续为招标人
提供食堂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发放、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缴纳地为***)、培训取证、权益保护、劳动仲裁等。中标人须确保招标人现有的且自愿继
续为招标人提供食堂服务的人员有薪酬福利待遇标准不降低。
4.5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失误或故意造成招标人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等重大
损失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直接向服务人员要求索赔。
4.6中标人配备的人员既要满足招标人食堂业务需求和工作标准,也要保证为招标人提
供的服务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7中标人需制定履约期内各类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含完善的应急组
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保证协助尽快落实安全责任划分、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6.报价要求
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报价单。
6.1本项目报价表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方案、项目要求一起使用。
6.2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单项价格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
用应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本项目所列的工作量,考虑完成工作量应采取的措施,并将
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目单项价格中。
6.3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
的费用。若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此项费用,或已在其他款项下进行综
合计算。
6.4相关内容说明:
报价的内容应包括:工资总额(含五险一金)、残疾人保障金、劳动保护费、人身意外
伤害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6.5报价汇总表如下示,同时列出详细报价表,有增加项目可做相应改动,对报价构成
及测算依据进行说明。
75
报价汇总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费用项目食堂工作人员(人/年)
人数
工资总额
工资相关费用
其他费用
管理费
合计费用(不含税)
税费(税率: %)
合计(含税价)

7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照第五章的要求编制,分为技术和商务两部分,格式如下:
77
目录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1.商务部分要求及格式
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附格式)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格式)
1.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附格式)
1.4投标保函格式(附格式)
1.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账户证明
1.5投标保证金信息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1.6资格审查资料
1.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格式)
1.6.2法人营业执照
1.6.3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1.6.4近年财务状况明细表及财务审计报告(附格式)
1.6.5近年涉及重大诉讼案的资料(附格式)
1.6.6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附格式)
1.6.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附格式)
1.6.8主要人员简历表(附格式)
1.6.9其他
1.7费用清单(具体格式见本章费用清单的报价格式要求)
1.8其他资料
2.技术部分要求及格式
2.1实施方案
2.2投标人业绩统计表(附格式)
2.3其他资料
78
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人:(盖CA章)
年月日
7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报价为:
我方的投标报价,以及项目经理姓名见投标函附录。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80
(二)投标函附录1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不含税)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
证号码
备 注

投标人:(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81
(三)投标函附录2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费用项目食堂工作人员(人/年)
人数
工资总额
工资相关费用
其他费用
管理费
合计费用(不含税)
税费(税率: %)
合计(含税价)

投标人:(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82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83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
年月日
84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署文件,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85
四、投标保函格式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招标人名称)(以
下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类别,若本次参与多标段投标,应
列出全部参与标段的名称)的投标。
本银行(下称“本银行”)在此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人民币元的
责任。
本责任的条件是:
一、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签订合同时提出更改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
五、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六、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只要招标人指明投标人出现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
的通知后立即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人申述和证实
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若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则本保函的有效期与延长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不要
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
银行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

说明: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86
四、投标保证金
1、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
2、提供投标《保证金信息表》,格式如下:
我公司参加______项目招标编号为______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
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
所属集团(如有):
注册地区: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代码证号:
当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具备退回的条件,贵公司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时,收款信息如
下:
单位全称:
银行信息:
开户行:
联行号:
银行帐号:
财务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投标保函退回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87
收件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88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中若获中标,我方承
诺:
保证在签订订货合同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以支票、电汇或贵方认
可的其他方式一次性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按照服务费计算说明计算),并不
以任何理由拖延。
我方如违反此承诺,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全部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的
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向发包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的担保。
1、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止,但尽管前述,
本担保有效期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届时,我方责任解除且无赔付义
务。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
失时,我方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保函原件、
本项目监理方出具的确认承包人违约的监理报告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89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其中注册/一级造价师

90
营业执照号二级造价师
注册资金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91
近年财务状况明细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财务状况明细表
序号项目20xx年20xx年20xx年备注
1资产负债总额
2总资产负债率
3利润总额
4

说明:总资产负债率即资产负债总额与总资产之比的百分数。
92
近年涉及重大诉讼案的资料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以败诉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以
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诉讼声明
本人,________________(法人姓名),
在此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声明以下事宜:
投标人当前是/否正涉及重大诉讼
-如涉及重大诉讼,请再另行说明详情
投标人近x年有/无重大诉讼
-如涉及诉讼,请再另行说明详情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93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声明
致:(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项目招标编号为的投标项目,我公司承诺:法人、法定代
表人、项目经理自至(时间期限),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如涉及行贿犯罪,请再另行说明详情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94
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正在承接的项目以及近年已完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备注: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承揽项目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
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义的范围
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项目和已完成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
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完成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
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格式自拟。
95
企业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本人,________________(法人姓名),
在此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声明以下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当前是/否与山东运维中心
从事业务相关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运维中心任职。关键信息发生
变动时,将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如与山东运维中心从事业务相关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运
维中心任职情况,请再另行说明详情。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附:主要管理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表
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备注

9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专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称业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主要人员简历表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姓名年龄
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97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费用清单
说明:投标报价部分格式应在此处列明。因服务类项目具体情况各异,难以规定统一的
报价表格,可参照以下表格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报价表。(如适用)
98
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费用项目食堂工作人员(人/年)
人数
工资总额
工资相关费用
其他费用
管理费
合计费用(不含税)
税费(税率: %)
合计(含税价)

99
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00
一、实施方案
说明:实施方案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服务而计划采取的措施和方案,实施方案应按照第
五章招标人要求进行细化编写,实施方案可包括但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服务计划书
3、服务方案
4、……
101
二、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统计表
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项目规模合同额
(万元)
联系人项目状态
(已完成/
承揽中)
备注

说明:投标人业绩只统计已完成项目的业绩,如招标人对业绩计算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
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作单独说明。承揽中项目统计用于计算投标人的资源占用情况。
102
投标人业绩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日期
项目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03
投标人承揽中项目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日期
项目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04
三、其他资料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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