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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2
撰写单位: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3-00151
项目名称:郝官屯镇人居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6,540.00
最高限价(元):1,606,54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郝官屯镇郝官村
(2)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 服务内容:1.年生活垃圾保洁、清运;2,年畜禽粪污清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þ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下,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质量保证期:1年;热线支持、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23876655。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1090569400@q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郝官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hualong8851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238766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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