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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DYNZB2022-077)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2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ZB2022-07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4564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4564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70天。施工单位提交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6.2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6.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评审】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6.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6.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2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21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2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评审】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评审】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评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6.2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评审】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
6.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其在供应商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2栋521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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