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6 至 2022-09-30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41629
项目名称: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人民法庭“五化”达标应用装备购置主要包括“满意度评价系统”、“一体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自助综合诉讼服务设备”、“智能融合法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交货时间及交付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5%赔偿,如发生重大损失,按实际赔偿)。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情况一次性拨付。
(3)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质保期外按成本收取费用。
(4)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5)技术服务及培训: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6)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申请,招标人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暂定,如有变化,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确认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确认单”。
本项目为电子标,各投标人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ph2059811@163.com),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同时以上所有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费自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门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ph2059811@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6810078801400000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28429752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