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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及PPP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及PPP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3 至 2022-09-30
撰写单位: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及PPP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及PPP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213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及PPP咨询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25,000.00
最高限价(元):10,6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履约期限:
1、总体规划设计为签订合同后10自然日内完成;2、勘察测量为签订合同后15自然日内完成;3、初步设计为签订合同后20自然日内完成;4、咨询部分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为签订合同后22自然日完成;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为签订合同后24自然日内完成;待概算批复后,次月10日前完成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管理库入库录入,如因政府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入库相应时间节点顺延(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直至所有服务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付款方式:
1、首次支付费用为PPP项目的SPV公司首笔注册资本金到位且银行授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第二笔资金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后支付剩余的20%费用。
2、如因乙方原因使得PPP项目未进入的SPV公司成立环节,本咨询合同终止,招标人不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任何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总体设计方案
(1)场地竖向设计。和平湾范围内场地竖向设计,包含地块内部竖向标高设计、大土方平衡设计等,设计面积270公顷。
(2)管线综合规划。和平湾范围内的道路管线综合规划方案,设计范围包含平融路、和融路、9号路、福湾街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及达融路延长线(悦融路-吉湾街)、乐创巷、惠湾街等街路。
(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
2.初步设计
(1)老背河水系连通及中心湖生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包含老背河河道综合治理2.9km及中心湖改造等。
(2)道路桥梁初步设计,包含兴融路(和融路-悦融路)、盛融路(和融路-吉湾街)、科创巷(平融路-盛融路)、文创巷(平融路-盛融路)、云创巷(平融路-盛融路)、悦融路(盛融路-4号路)、福湾街(平融路-4号路)、乐创巷(盛融路-达融路)共8条道路、桥梁或涵洞初步设计。
(3)雨污水初步设计,包含兴融路(和融路-悦融路)、科创巷(平融路—盛融路)、文创巷(平融路-盛融路)、乐创巷(盛融路-达融路)、悦融路(盛融路-4号路)、福湾街(平融路-4号路)共6条道路雨污水管线初步设计。
(4)雨水泵站进水管线初步设计。
(5)电力排管及核心区生态智慧设施初步设计,包含电力排管以及智慧路灯、生态监控设备、通信排管等内容初步设计。
(6)生态隧道初步设计,包含和平湾核心区段浑河左岸生态隧道工程初步设计。
(7)设计深度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规范要求。
(8)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
3.工程勘察
(1)完成本项目范围内道路、管线、桥梁、水系、生态隧道等工程勘察工作,满足初步设计工作要求,配合施工图设计。
(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
4.关于咨询的服务内容:
(1)尽职调查
全面调查项目现状,调整优化和明晰项目范围、建设及运营内容、运作目标及要求等,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尽快掌握项目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总体目标,与甲方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讨论,设计并落实适合项目的基本边界条件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2)可行性论证
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划要求、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投融资方案、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也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 PPP 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3)物有所值评价
乙方将从项目优化风险分配、运营效率、给予全生命周期的成本考量、产出收益、资产利用率等多个角度,对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进行物有所值定性、定量评价。
(4)财务测算
财务测算工作将贯穿整个实施方案编制与修改阶段,乙方完成使用者付费测算并符合市场需求,依据前端 PPP 实施方案设计工作的成果,在可研、初设等前期设计文件成果输出的基础上,建立结构优化的现金流折现财务模型,对项目盈利水平、投资回报进行测算,掌握当前方案设计下项目的财务效果。
乙方将根据财务测算结果,比照行业合理收益水平,对政府补贴机制进行完善并进一
步优化投融资方案,适当调整边界条件,保证项目财务可行性的同时改善项目财务指标、保障项目回报机制的健全、稳定。
(5)编制 PPP 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文件的要求,起草和修订本项目 PPP 实施方案。PPP 实施方案是PPP 项目运作的统领性指引,其中将明确社会资本和政府双方重大关切问题及解决方案。
PPP 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风险控制;项目 PPP 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投融资结构与回报机制);项目风险分配;付费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合同体系;项目监管架构;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等。
(6) 协助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咨询机构应将本项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提供给社会资本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阶段协助实施机构解答参与投标的潜在社会资本对实施方案内容的疑问。
(7)PPP 合同编制
乙方将根据政府批准的 PPP 实施方案,编制《PPP 项目合同》、承继协议;参与甲方与中选社会资本的 PPP 项目合同谈判过程;协助政府及授权实施机构完成PPP项目合同及承继合同的签订。
(8) 编制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依据《PPP 项目合同》相关条款及股东各方协商确认的内容编制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9)协助政府草拟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授权、请示、批复等。
(10)协助政府完成项目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及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11)咨询公司有义务辅助项目公司完成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协助金融机构进行贷前项目初评、项目调查评估等工作,为本PPP项目公司取得融资授信前,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1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
5.总体设计、初步设计、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等应通过职能部门审核、批复或确认。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报告延迟完成,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成果报告延迟完成及SPV公司未能成立,违约责任在服务合同中商谈约定。
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总体规划设计为签订合同后10自然日内完成;2、勘察测量为签订合同后15自然日内完成;3、初步设计为签订合同后20自然日内完成;4、咨询部分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为签订合同后22自然日完成;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为签订合同后24自然日内完成;待概算批复后,次月10日前完成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管理库入库录入,如因政府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入库相应时间节点顺延(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直至所有服务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 3.3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 3.4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5投标人需要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登记,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号云顶大厦A座2单元22层,注:电梯需叫梯0248115887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沈阳满融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靓岛路1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号云顶大厦A座2单元22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zhongzhixinde@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八王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196683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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