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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Y-[2022]-048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
项目编号:YNYY-[2022]-048号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内容:
一、宣传主题
以“推深做实林长制,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纪实”为宣传片主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围绕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展现我省推行林长制的具体措施、典型成效,大力宣传云南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森林草源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二、宣传内容
专题宣传片总时长为10-15分钟,主要包括三部份内容:一是云南省推行林长制的主要措施;二是各地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三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一)推行林长制的主要措施。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通过各级党政领导对林长制的高度重视,全省林长制体系建设,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人大、政协认真开展督察工作,各地深入开展林长制宣传,以及各大媒体对我省林长制的报道等具体事件环节,对我省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解读与报道。
(二)各地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向各州(市)征集推深做实林长制取得成效的创新做法、先进事迹,优选出3到5个典型案例和事迹由摄制团队进行现场采录报道。
(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围绕林长制六项主要任务,集中展现推行林长制以来,我省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公园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灾害防控、林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取得的成就。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具体需求》
注:1、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3、服务期限:宣传片计划于11月20日前制作完成(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并提供一年内对宣传片的再次编辑服务。
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宣传片计划于11月20日前制作完成(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并提供一年内对宣传片的再次编辑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7.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7.4.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方式:8.1凡有意参加响应单位,请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请将下列材料及邮件中需载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565935816@qq.com进行登记确认。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种方式进行登记的,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
项目编号:YNYY-[2022]-048号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内容:
一、宣传主题
以“推深做实林长制,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纪实”为宣传片主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围绕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展现我省推行林长制的具体措施、典型成效,大力宣传云南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森林草源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二、宣传内容
专题宣传片总时长为10-15分钟,主要包括三部份内容:一是云南省推行林长制的主要措施;二是各地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三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一)推行林长制的主要措施。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通过各级党政领导对林长制的高度重视,全省林长制体系建设,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人大、政协认真开展督察工作,各地深入开展林长制宣传,以及各大媒体对我省林长制的报道等具体事件环节,对我省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解读与报道。
(二)各地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向各州(市)征集推深做实林长制取得成效的创新做法、先进事迹,优选出3到5个典型案例和事迹由摄制团队进行现场采录报道。
(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围绕林长制六项主要任务,集中展现推行林长制以来,我省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公园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灾害防控、林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取得的成就。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具体需求》
注:1、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3、服务期限:宣传片计划于11月20日前制作完成(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并提供一年内对宣传片的再次编辑服务。
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7.1基本要求:投标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2.1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附上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1.2.2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或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标准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信誉要求: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今;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7.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7.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7.4.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8、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8.1凡有意参加响应单位,请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请将下列材料及邮件中需载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565935816@qq.com进行登记确认。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种方式进行登记的,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9.1磋商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时30分前,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9.4磋商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时30分
9.5磋商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10、公告期限
10.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请各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招  标 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 0871-66181099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项目监督部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09月30日
 
 
 
公告附件
申 请 人 情 况 记 录 卡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
YNYY-[2022]-048号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QQ
 

 
 
资料名称
领取日期
领取人
备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月日时分

 

 
相关答疑、补遗(若有)

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费:¥800.00元
报名资料
验 证 记 录
备注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      未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提供□      未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提供□      未提供□
 
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提供□      未提供□
 
           

 
 
备注:各响应单位请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列明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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