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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清洁取暖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LNJYGK202200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预算金额:01包:24,606,000元
        02包:17,10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24,606,000元
        02包:17,100,000元
采购需求:太阳能热水+水电两用暖风机+石墨烯电暖炕改造(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安装完毕并正常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对本项目具有安装及提供供暖设备能力的法人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同步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1、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章无效):(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5)相关行业证书。(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7)近3年(2019年至202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澄清文件等使用。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不强制供应商来现场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将开标所需纸质材料(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邮寄或者送到代理公司;(2)供应商应确充分考虑邮寄路程及时间,确保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日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500080000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情情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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