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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古镇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庄古镇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1〕54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山市周庄镇污水处理厂,招标人为昆山市周庄镇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周庄古镇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周庄古镇区内通秀里以东、周庄欢乐世界以西、全功路以南、全福长桥以北区域; 
2.2工程规模:项目涉及区域总面积约 8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控源截污工程:新建 包含VER 真空收集管网(含五座动力源站)在内的污水管网系统,管网铺设长度约45000米,收集到的污水通过提升泵站转输至锦溪污水处理厂;其中示范区面积约3.95万平方米,新建包含VER 真空收集管网(含动力源站一座)在内的污水管网系统,管网铺设长度约2000米。示范区建成后需稳定运行满一年再开展其他区域建设。
(2)内源污染阻隔工程:采用泥水界面靶向阻断材料技术对 底泥释放进行有效阻隔,治理面积共计约27000平方米;
(3)补水水源净化工程:在镇西排涝站附近布置超磁分离水体净化站,快速净化补水水源,设计处理规模20000立方米/天(与示范区同步开工建设);
(4)河道水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水生动植物恢复工程、增氧曝气工程、浮动湿地工程、交汇口拦截系统五部分内容;
(5)活水循环工程:拟在小石桥港与西富贵河交汇处新建活动水闸2座,在西富贵河、东富贵河交汇处新建活动水闸 1 座,水闸均采用新型平移水闸;需配套建设一体化泵站和连通管。
(6)智慧水环境检测工程:新增 4 处监测站。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标段编号:
(2)标段名称:周庄古镇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EPC)
(3)合同估算价:9087.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包含工程费用、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用):8943.96万元,勘察设计费143.78万元。
(合同估算价中包含:示范区工程费用1300万元,含建筑工程、设计、设备购置与安装)。
(4)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给排水、生态、结构、电气、自控等有关本项目的各专项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配合及施工图审查),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内容: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生态工程、电气工程、临时设施及临时工程施工以及设备、材料、基本设施、配套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所调整发包范围不突破行政审批局已批准范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更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5)计划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60天;
示范区建设工期:180天(建成后需经甲方运行满360天后方可继续建设后续工程);
后续工程建设工期:540天。
2.4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1)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申请人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投标人 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的:
(1)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用地面积7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类工程设计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类的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治理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并且四方盖章须清晰、明确,否则不予认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不能体现业绩指标数据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设计规模或工程规模、工程投资额等内容,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需补充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良好。
3.6信誉要求:良好。
3.7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登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3.8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7)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是 )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 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 同投标报名时间。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价格:500元。(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过后未支付或未支付成功的,视同撤销报名)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在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内下载。
5.4报名准备工作:
(1)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大厅(地址)或通过线上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180.97.207.27:82/op/downLoadHtml.aspx,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昆山市水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进行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3时3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并线下书面纸质递交,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
6.3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2)评标方法:评定分离。
(3)本项目除明确规定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人),其他人员也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养老保险网上查询路径,需提供账号、密码等相关资料备查,若外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加盖当地社保中心公章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原件和社保中心联系电话备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或公告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查询路径是指提供网上社保查询路径,若外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加盖当地社保中心公章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原件并附当地社保中心联系电话备查,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周庄镇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庄镇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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