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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2-QY339-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押品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押品评估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押品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GW2022-QY3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押品评估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评估费用预估金额:合同包1:三年总计500万元;合同包2:三年总计4000万元。预估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预算参考,不作为合同结算的总额控制,也不作为保底总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产类、不良贷款债权评估项目
(002)房地产(含土地使用权)类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际作出承诺;
3、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
4、近三年没有被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2、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评估行业服务资质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营业执照上未体现经营范围的,应提供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2、投标人应在厦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评估机构备案,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有总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分支机构应以总机构的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机构公章(提供书面承诺)。
<四>、企业规模要求:
为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投标人应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微型及以上规模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为准)。
<五>、财务能力要求: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各年度净利润不为负数。评审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利润表为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其中分支机构可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服务能力:
1、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厦门分行全辖区域(提供书面承诺书);
2、具备提供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押品评估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七>、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八>、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投标人未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一>、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取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十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十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十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六>、其他要求:
1、合同包1:资产评估机构: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有8名(不含)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有5名(不含)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供资产评估师证书)
2、合同包2:
(1)房地产评估机构:有3名(不含)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提供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投标人具有从事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连续三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平均每年独立承担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截图证明);需具备房地产估价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2)土地估价机构:具备4名(不含)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提供土地估价师证书)。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18时00分到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支付费用后可下载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供应商可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领取纸质文件。若需邮寄的请联系程小姐,0592-2230888,邮费到付。未在线支付费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售价:包1:人民币200元;包2:人民币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1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监督部门。
 
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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