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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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504]YFCG[GK]2022015-1 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17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YFCG[GK]2022015-1的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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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5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部门及行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因产品质量或法律法规问题引发的经济或医疗纠纷,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验收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 3、2)项目验收小组应为3人以上(含3人)单数。 4、3)验收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由计量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5、4)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二个阶段。 6、5)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7、6)安装、调试验收: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及监测标准、规范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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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 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2%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3、在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4、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如未付的合同货款不足以抵扣延期交货违约金,则由乙方再行补充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2 %扣除违约金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2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不足以抵扣延期交货违约金,则由乙方再行补充支付。若乙方逾期交货达 15 天(含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 2、投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3、供货: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的施工、安装、调试。 4、安装、验收、相关资料及工具要求 4.1安装 4.1.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安装所需要求和水、电、气等要求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中标人施工造成的对现有水电气管网的破坏,中标人有责任及时修复。 4.1.2由中标人负责将产品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4.1.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1.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4.2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产品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4.2.1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 4.2.2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 4.2.3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4.2.4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5、售后的服务要求 5.1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 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5.2所有设备保修期≥1年,终身维护服务。品目号2-1、2-2、2-3、2-4压缩机等主要零部件保修五年,终身维修。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5.3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人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联系生产厂 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备故障不能及时修复而中标人有条件提供替代设备的,则必须提供替代设备供采 购人临时使用。 5.4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中标人应及时响应报修电话,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零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 6、培训要求 6.1中标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用户需求举办不定期培训,帮助用户提高日常基本维护技能和系统的操作、管理满足工作的需要。 7、与本批采购货物相关的其他要求 7.1本批采购应按合同包采购,不得将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或漏项,拆分或漏项无效。 7.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7.3采购货物必须符合生产国、制造商、原品 牌设备、原厂原包装的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公布的标准和我国国内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7.4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 7.5投标人应现场勘察,根据标的物的场地条件做好运输和安装的安全防范措施,本项目在交通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7.6本项目在建设和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施工工地要求,采取文明施工措施做好围挡。 8、其他事项 8.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订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30日
项目编号:[350504]YFCG[GK]2022015-1 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17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YFCG[GK]2022015-1的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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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全自动分杯处理系统 | 详见文件 | 2(台) | 442500.0000 | 885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2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生物安全柜 | 详见文件 | 1(台) | 40000.0000 | 40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3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电动八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1(台) | 12000.0000 | 12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4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电动单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2(台) | 7500.0000 | 15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5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电动单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2(台) | 7500.0000 | 15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6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手动八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1(台) | 5000.0000 | 5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7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手动八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1(台) | 5000.0000 | 5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8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手动单道移液器 | 详见文件 | 1(台) | 2000.0000 | 2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9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移液器验证仪 | 详见文件 | 1(台) | 10000.0000 | 10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10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微量振荡器 | 详见文件 | 4(台) | 2000.0000 | 8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1-11 | A0210060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微量离心机 | 详见文件 | 4(台) | 500.0000 | 2000 | 国内 | 详见文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25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部门及行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因产品质量或法律法规问题引发的经济或医疗纠纷,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验收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 3、2)项目验收小组应为3人以上(含3人)单数。 4、3)验收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由计量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5、4)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二个阶段。 6、5)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7、6)安装、调试验收: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及监测标准、规范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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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采购人在合同生效后并且收到中标人等额银行保函后预付成交金额的30%货款。 |
2 | 70 |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 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2%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3、在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4、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如未付的合同货款不足以抵扣延期交货违约金,则由乙方再行补充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2 %扣除违约金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0.2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不足以抵扣延期交货违约金,则由乙方再行补充支付。若乙方逾期交货达 15 天(含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 2、投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3、供货: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材料、配件、软件及工具的施工、安装、调试。 4、安装、验收、相关资料及工具要求 4.1安装 4.1.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安装所需要求和水、电、气等要求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中标人施工造成的对现有水电气管网的破坏,中标人有责任及时修复。 4.1.2由中标人负责将产品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4.1.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1.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4.2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产品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4.2.1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 4.2.2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 4.2.3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4.2.4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5、售后的服务要求 5.1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 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5.2所有设备保修期≥1年,终身维护服务。品目号2-1、2-2、2-3、2-4压缩机等主要零部件保修五年,终身维修。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5.3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人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联系生产厂 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备故障不能及时修复而中标人有条件提供替代设备的,则必须提供替代设备供采 购人临时使用。 5.4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中标人应及时响应报修电话,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零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 6、培训要求 6.1中标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2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用户需求举办不定期培训,帮助用户提高日常基本维护技能和系统的操作、管理满足工作的需要。 7、与本批采购货物相关的其他要求 7.1本批采购应按合同包采购,不得将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或漏项,拆分或漏项无效。 7.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7.3采购货物必须符合生产国、制造商、原品 牌设备、原厂原包装的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公布的标准和我国国内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7.4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 7.5投标人应现场勘察,根据标的物的场地条件做好运输和安装的安全防范措施,本项目在交通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7.6本项目在建设和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施工工地要求,采取文明施工措施做好围挡。 8、其他事项 8.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泉州市洛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2号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洛江外经贸大厦七层东北侧 |
单位负责人: | 饶开乐 | 单位负责人: | 李曦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浪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90035388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泉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07877798118 |
签订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30日